共同民主党院内代表职务代理千俊镐及国政调查特委委员们4月30日在国会议案科提交《尹锡悦政治检察操纵起诉真相查明特检法》。【照片来源:韩联社】 调查显示,在韩国国会法制司法委员会所属共同民主党10名议员中,认为《操纵起诉特检法案》(简称"特检法")应包含"撤诉权限"条款的议员仅有1人。这与6·3地方选举前夕民主党曾一度推动、后又搁置的赋予特检撤诉权限的态势相比,气氛已明显不同。
中央日报向负责审议特检法案的全体10名法司委委员提问"下半年预计立法推进的操纵起诉特检法案,是否需要包含撤诉权限",结果仅有议员朴均泽回答"需要",5人回答"没有也可以",2人回答"须综合考虑国民舆论后再作决定",其余2人回答"目前尚无明确立场"。
民主党去年4月30日以时任院内代表职务代理千俊镐名义提出的特检法案中曾包含撤诉权限。该条款适用于包括双方向北韩汇款案等涉及李在明总统的8起案件在内、共计12起案件。该法案第6条规定,"是否提起及维持公诉的决定权,专属于特别检察官",第8条则明确规定,"特别检察官负责移交案件的公诉维持(含是否维持公诉的决定)工作",以此方式实质上赋予了特别检察官撤诉的权限。当时民主党议员李建台曾解释称,"从是否维持公诉到是否撤诉,全都写进了条款里"。
去年2月,民主党曾有多达105名议员——约占全党三分之二——加入撤诉聚会,可见当时党内对撤诉议题的热情之高。此后,就在地方选举前夕的去年5月,民主党提出包含撤诉权限的特检法案,引发巨大政治风波。当时国民力量党曾激烈反对,称"撤诉是被告人李在明总统发动的一场司法政变"(时任院内代表宋彦锡);进步倾向的市民团体经济正义实践联合也表态称,"这存在重大的违宪嫌疑,应立即重新审议并删除赋予撤诉权限的条款"。最终,民主党领导层考虑到对选举可能造成的负面影响,将该法案的处理推迟至选举结束之后。
被搁置的这项法案处理事宜,在金民锡党首体制启动后,再度成为焦点议题。然而短短4个月后,民主党内部的风向已发生变化。目前相当一部分法司委委员认为,若继续保留此类撤诉条款,因舆论恶化而带来的政治负担将十分沉重——尤其是在房地产问题等因素导致李在明总统与民主党支持率同步下滑的趋势下,各方对再度抛出撤诉议题深感担忧。
一位持谨慎立场的法司委委员表示,"现在须同时考虑总统支持率,以及围绕检察改革的负面舆论"。另一名法司委委员也表示,"若撤诉被外界视为立法的终极目的,可能会让国民产生一种印象,即我们正在用自己的标尺随意挥舞法律"。还有一名法司委委员回应称,"不能因为撤诉条款,而让甄别操纵起诉这一本来的立法初衷遭到误解,总统本人是否真的希望撤诉,这一点也存在疑问"。
也有不少人认为撤诉条款并无实际益处。理由是,依据《刑事诉讼法》第327条"若公诉程序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应以判决方式宣告驳回公诉"的规定,仅凭驳回公诉的裁定,便足以化解李在明总统所面临的司法风险。一名从法案起草阶段起便反对撤诉条款的法司委委员表示,"应当通过特检调查客观地证明起诉本身系不当仓促行为、获得国民的普遍认同后,再以驳回公诉的形式结束审判,这才是正确做法"。另一名法司委委员也反问道,"若国政调查过程中已暴露的操纵起诉迹象,通过特检得以查明,难道不会自然而然地导向驳回公诉的结果吗"。还有一名委员回应称,"若操纵起诉一事被证实属实,依据现行法律同样可以实现撤诉,没必要非得冒着承受舆论反噬的风险,执意保留该条款"。
唯一赞成保留撤诉条款的议员朴均泽表示,"这并非赋予特检任意行使的权力,而是意味着,一旦查明案件确系被操纵伪造,届时才赋予其相应权限",并质问道,"难道就因为身为总统,就该白白承受这份痛苦吗"。朴议员26日在MBC广播节目中,面对"是否可以由公诉厅、而非特检来行使撤诉权"的提问,反驳称,"这种说法,只有在完全信任检察官与法官的善意的前提下,才有可能成立"。
民主党领导层内部围绕特检法案的处理时机同样出现了谨慎论调。曾力推操纵起诉国政调查的首席发言人朴成俊本月24日在MBC广播节目中曾表示,"我个人已向法司委传达意见,认为应在9月定期国会期间处理该法案",但26日政策委员会议长权七胜在KBS广播节目中则划清界限称,"那纯属个人意见"。权议长强调称,"定期国会期间,优先处理关乎民生的现实议案才是当务之急",并称,"不能因为某项带有政治争议的法案,而拖累民生法案无法通过"。院内领导层一名核心相关人士也表示,"特检法案理应予以处理",但同时称,"眼下房地产问题、大法院院长曹喜大争议等诸多悬而未决的问题堆积如山,现在并非处理该法案的合适时机"。
校 | 李霖 责编 | 刘尚哲 查看其它新闻 版权归 © 韩国最大的传媒机构《中央日报》中文网所有,未经协议授权, 禁止随意转载、复制和散布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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