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因應「兒童托育服務法」今年5月公布,衛福部預告「兒童托育補助辦法」草案,將現行以作業要點規範的托育補助提升至法規命令位階。依草案,一般家庭使用準公共托育,第3名以上子女每月最高補助1萬5000元;領取補助者仍不得指定居家托育人員「一對一收托」。衛福部社家署署長周道君表示,此次補助金額、對象及內容均未調整,主要是配合母法完成法制化。「兒童托育服務法」今年5月8日經總統公布,其中第10條明定,政府對接受托育服務的兒童,得視家庭經濟條件或其他特殊情事給予補助,補助對象、條件、額度及特殊情事等事項,由中央主管機關訂定辦法。衛福部因此擬具「兒童托育補助辦法」草案,共16條。請繼續往下閱讀... displayDFP('ad-PCIR1', 'pc'); displayDFP('ad-IR1', 'm'); 周道君表示,目前托育補助相關規定是以「作業要點」辦理,因應「兒童托育服務法」已明定,未來補助金額等事項須經法律授權,以法規命令訂定,因此這次是將現行作業要點相關內容重新整理、調整後納入辦法,「補助的金額是和現行一樣的」。周道君強調,這次草案主要是「法規位階」改變,實質內容並未調整,包括補助金額、補助對象及補助內容,都與現行規定相同。依草案,一般家庭送托公共化托育,第1名子女每月補助7000元、第2名8000元、第3名以上9000元;準公共托育則分別補助1萬3000元、1萬4000元及1萬5000元。中低收入戶準公共托育最高補助1萬7000元,低收入戶、特殊境遇及特殊需求家庭最高可補助1萬9000元。托育費用補助對象原則為本國籍未滿2歲兒童,須送托與政府簽訂合作契約的居家托育人員、托育機構或其他符合規定的托育服務處所,日間、全日或夜間托育每週超過30小時,且不得同時領取未滿2歲兒童育兒津貼。至於「一對一收托」,周道君表示,現行制度就沒有開放家長指定一對一收托,並非此次草案新增限制。政府對托嬰中心及居家托育人員可同時照顧的兒童人數均有規範,一方面是基於托育品質考量,避免托育人員照顧過多兒童;另一方面,也不鼓勵領取政府補助的家庭採取一對一方式照顧。周道君說,兒童成長過程除了需要與成人互動,也需要與同年齡層兒童交流,對整體發展有其必要,因此在領取政府補助的情況下,不鼓勵指定一對一收托。不過,依草案規定,發展遲緩、身心障礙、罕見疾病或其他特殊需求兒童不受此限制。草案另規範臨時托育補助,符合資格家庭因職業訓練、求職或就學等因素無法照顧未滿2歲兒童,每年最高補助240小時;特殊需求兒童因突發事件等情況無法由家長照顧,也有相應補助。周道君表示,相關補助內容同樣是現行制度已有,此次並未調整。衛福部8月27日預告「兒童托育補助辦法」草案,預告期60天。周道君表示,此次主要因應「兒童托育服務法」的法律授權,將既有托育補助規範由作業要點提升為法規命令,實質補助內容維持現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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