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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製火藥「引爆6次」!2男大生揚言炸校園 嘉院裁定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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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姓、周姓2名男大生被控製造爆裂物引爆炸毀嘉義廢棄校園案於5月間起訴,2人移審仍遭羈押3個月,因羈押期將屆,嘉院日前裁定分別以8萬元及5萬元交保,且不得互相接觸。

據嘉院裁定書,因余男、周男2人羈押期限將屆滿,經日前分別訊問2人意見,均坦承犯行;嘉院認2人仍有勾串共犯及反覆實施製造爆裂物罪之虞,惟考量2人於先前準備程序中均已坦承全部犯行,並委請家人及辯護人積極與竹崎鄉公所協商修復損壞的學校教室。

嘉院表示,參酌2人自偵查中遭羈押迄今已近5個月,並於訊問程序中,均表示已知悉自身行為錯誤,且不會再為相同犯行,因此裁定余男、周男分別依新台幣8萬元、5萬元交保,並禁止2人相互接觸。

專案小組表示,周男、余男2名男大生於今年4月3日在廢棄校園引爆爆裂物,爆炸威力造成地表震動,居民驚恐報案,警消看到現場爆破景象,覺得事態嚴重,啟動調查,追查發現2人涉重嫌,於案發隔天逮捕2人。

專案小組帶著余男南下高雄至其就讀的學校宿舍搜索,在宿舍內查扣一批已調製的混合式炸藥,並小心翼翼地運回嘉義。

專案小組說明,處於主導地位的余男曾傳訊息告知周男,若是被自己就讀的學校退學,就會持爆裂物炸毀校園圖書館等處,所幸在2人第6次測試引爆後被逮捕,否則後果不堪設想。

嘉檢表示,警方搜索查扣硝酸銨、鋁粉、雷管20支、引線21支、爆裂物ETN及電子磅秤等大批化學原料與作案工具。

檢警調查,余男、周男共同謀議,由余男購買雷管、火藥,周男購置硝酸銨及柴油。2人分別在學生宿舍及居所內循網路資訊私自調配,製成俗稱「阿芒尼爾(Ammonal)」具殺傷力爆裂物。

檢警偵辦竹崎廢棄校園爆炸案,余男、周男循網路資訊私自調配、製造爆裂物,從去年12月起至今年4月先後引爆6次,檢方偵結起訴,並建請法院各求刑7年6個月,全案於5月底移審嘉義地方法院,嘉院開庭後裁定羈押禁見。(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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