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軍一名羅姓少校監察官偕同女士官小花(化名)到宜蘭出差,晚間投宿當地飯店並參加調酒活動後,羅男竟以查看房內是否有蟑螂為由進入小花房間,涉嫌趁她酒醉時性侵得逞,過程中甚至出言「我結紮了」。宜蘭地院一審依乘機性交罪判處羅男3年4月徒刑;案經上訴後,高等法院駁回上訴;全案再上訴至最高法院,最高法院認為原審判決並無違誤,駁回上訴,全案定讞。判決指出,2024年5月間,羅男與小花執行部隊任務,晚間投宿蘇澳某飯店,兩人參加飯店調酒活動後返回房間。羅男見小花酒醉、已陷於不能抗拒狀態,竟基於乘機性交犯意,撫摸其胸部、親吻下體,並與其發生性行為。小花隔天醒來察覺有異,隨即報警提告,全案經檢察官偵結起訴。請繼續往下閱讀... displayDFP('ad-PCIR1', 'pc'); displayDFP('ad-IR1', 'm'); 小花於偵查中表示,當晚與羅男喝完酒後,聊到房間浴室曾出現蟑螂,羅男便以「浴室有蟑螂,幫忙看有沒有打掃乾淨」為由進入房內。她因喝了不少酒,當下未加拒絕,之後受酒精影響意識逐漸模糊。過程中,羅男向小花表示,難得有可以聊得來的人,希望與她握手和擁抱,回神過後竟發現羅男壓在她身上,她試圖推開但因為喝酒沒什麼力氣,後續羅男還繼續親吻她的嘴巴,摸她的胸部和下體,最終性侵得逞,且羅男曾說過自己已經結紮等語。隔日清醒後,小花驚覺有異,因此傳訊質問「學長你昨天侵犯我了」,羅男則回覆「對不起,不知道能否跟你約個時間談談」等語。然而,羅男於偵查期間辯稱,雙方當時有熱情擁吻,所以小花意識清醒的且同意發生性行為,且雙方再性行為以後還有聊天,否認涉犯乘機性交罪。宜蘭地院審理認為,羅男正值青壯年,案發時官拜少校,官階高於小花,竟為滿足一己性慾,罔顧對方基於職場關係所建立的信任,對酒後意識不清的小花乘機性交,造成被害人精神上難以磨滅的傷害與陰影;考量其犯後未見具體悔意,且已離開軍職,去年9月依乘機性交罪判處3年4月徒刑。檢察官認為量刑過輕、羅男則主張量刑過重,雙方均提起上訴。高等法院認為原審認事、採證及量刑均無不當,駁回上訴。案件上訴至三審,最高法院認定原判決並無違誤,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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