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築署回覆傳媒查詢時表示,大樓建造工程的主要部分於2024年12月大致完成,建築署於2025年初發出完工證明書,機電工程署檢視升降機分判商的測試報告、現場巡查及檢測後,確認大樓升降機的安全裝置可發揮功能,升降機能安全運作,並於2025年7月前就大樓內的28部升降機發出准用證。
建築署會聯同機電工程署繼續嚴格督促及責成承建商及工程分判商完成有關工程,密切監察施工質素和進度,以及進行嚴緊測試和驗收程序。
署方重申,就事件導致醫院大樓工程延誤及任何損失和影響,政府會保留追究權利,為免影響日後處理索償程序,當局現階段不宜披露工程細節。
編輯:陳樂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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