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铭(化名)为了去星宇股份,放弃了其他录用机会,还赔了违约金。他向时代财经讲起这段经历时,离入职不过一个多月。
他原本应聘的是电子项目工程师。7月报到,8月被约谈。按他的说法,公司给了两个选择:签“个人原因”离职,或者转去生产操作岗位。
他已经为自己的选择付过一次钱,如今公司改变主意,还需要他签字,证明这也是他的选择。
这场风波涉及107名应届生。8月27日,星宇公开道歉,承认管理层决策失误、管理疏漏,提出求职补贴、住宿和就业帮扶安排,已有受访者确认补贴到账。9月1日,大众确认启动调查,一家车灯企业怎样对待新人,成了它的客户也需要过问的事。
相比车企最后会不会停单,我更在意前面那张需要员工签字的纸。
工作没有了,连为什么没有,也要配合一下。
公司出了意外,个人负责原因
企业遇到变化,要不要调整用人?当然可以。没有哪份经营计划能保证永远准确,也不能要求一家公司必须等到亏光,才许减少岗位。
可这和要求员工承认自己想走,隔着相当远的一段路。
按照受访者描述的约谈安排,原来答应的岗位不再是选项。留下来,要接受改变后的工作;不接受,就在个人原因下面签字。纸上最后有了一个选择,选择之前发生的事却可以不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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