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雄市議會前議長曾麗燕。(圖/ETtoday新聞雲資料照片)
記者陳宏瑞/高雄報導
國民黨籍高雄市前議長曾麗燕夥同親妹、助理涉嫌詐領公費助理費,金額高達1330萬元,二審遭重判12年,當初在法院審理時,7名助理為了幫「大老闆」脫罪,竟然在法庭上集體編故事說謊,結果被法官當場抓包,全部移送檢方偵辦,高雄地檢署今(8)日偵結,正式將這7名瞎挺老闆的助理,全部依偽證等罪起訴。
檢調調查,曾麗燕自2010年當選高雄市議員開始,就把腦筋打到助理薪水上,她指示助理曹雪禎、胞妹曾麗鴻把公費助理的存摺、印鑑及帳戶密碼通通扣留保管,按月向議會申報4萬元補助。等公帑一入帳,姊妹倆立刻伸手「攔截」領出現金,再以每人僅2.5萬至3萬元的金額發錢給助理,中間差額通通落入自己口袋。
曹姓助理離職後,曾麗燕姊妹檔乾脆「好康繼續撈」,不僅繼續拿曹女名字掛名,還另外找了3名壓根沒來上班的「空氣人」充當人頭助理,10年詐領1330萬元。
高雄高分院審理後,將主謀曾麗燕重判12年、褫奪公權6年,胞妹曾麗鴻判4年4月,全案目前上訴至最高法院,同時還有10名助理認罪換取緩刑。
不過,李姓、周姓等另7名助理當初在高雄地院開庭時,即使已具結保證不說謊,卻為了幫老闆脫罪,瞎扯「薪水都是曾麗燕親手拿現金給我」、「我是服務處特助、主任啦」,甚至有人辯稱「我的薪水是領民間公司的,不是公費助理」,企圖混淆視聽。
法官比對各項帳戶金流與證據後,發現這7人根本是瞎扯,將7移送雄檢追究偽證罪刑責,檢方今偵結認定,這7人為了幫前議長掩飾罪行,公然在法庭上扯謊,犯罪事實明確,將吳男等6人依偽證罪起訴,另1名兼任人頭助理的李男則依偽造公文書罪起訴。
每日新聞精選 免費訂閱《ETtoday電子報》分享給朋友:
追蹤我們: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