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客网

ESS扩展与电费问题:每次增加都需承担15年结算负担

声明:本文转载自 「亚洲日报」, 或因排版与篇幅原因进行过编辑,内容未经本站独立核实,不代表本站立场、观点或建议。 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核实后立即删除。 [ 免责声明 ]
首尔市内的电表照片首尔市内的电表 [照片=联合新闻]随着可再生能源的扩大,能源储存装置(ESS)的引入不断增加,韩国电力公司等购电者的长期结算负担也将逐渐累积。由于ESS运营商在15年内需支付的合同容量结算金中,韩电的负担部分将反映在购电费用中,因此有必要通过政府支持和市场收益扩大等方式降低消费者负担。
◆中央合同市场ESS 1196MW选定……结算负担长期化
8日,国会产业通商资源中小企业委员会所属的国民力量议员具子根办公室从韩电和电力交易所获得的资料显示,目前通过中央合同市场选定的ESS总量为1196MW(兆瓦)。2023年在济州地区选定了68MW,2025年通过1、2次招标分别增加了563MW和565MW。储存容量总计为7040MWh。

ESS中央合同市场由电力交易所通过竞争性招标选定运营商,选定的运营商在商业运营开始后的15年内根据合同价格获得合同容量结算金。这一制度旨在支持ESS运营商收回与大规模初期投资相比,单靠现有电力市场难以确保的稳定收益。

2023年在济州地区选定的68MW ESS已全部进入商业运营。济州汉林BESS 10MW于去年12月12日开始运行,北村BESS 35MW和南济州BESS 23MW分别于今年1月22日和3月20日开始商业运营。因此,该项目的合同容量结算金支付也已逐步开始。

ESS在电力需求较少或可再生能源发电量较多的时段储存电力,然后在需求高峰时段放电。随着受天气影响的太阳能和风能的增加,ESS在稳定电力供应和系统运行中的作用也愈加重要。

因此,ESS的引入量预计将持续增加。《第11次电力供给基本计划》预计到2029年,陆地需2100MW,济州需188MW,总计需2288MW的储存装置。

问题在于,每当新增ESS时,购电者在15年内需承担的结算金也随之增加。在现有项目的结算结束之前,新增项目的结算便开始,导致费用负担长期叠加。

合同容量结算金由韩电等购电者根据购电量按比例分担。韩电支付的结算金包含在购电费用中。由于ESS扩展带来的费用增加,可能会在中长期内对电价造成上涨压力,这也是人们担忧的背景。
◆政府支持与市场收益扩大……“促进民间竞争”
对此,专家们建议在保持购电者负担原则的同时,结合政府支持和市场收益扩大,以降低转嫁给消费者的费用。由于系统稳定化带来的利益最终会回馈给消费者,因此购电者和消费者的费用负担是不可避免的,但在ESS价格仍较高的初期,政府有必要分担部分费用。

朴钟培 建国大学电气电子工程系教授表示:“从根本上讲,消费者获得ESS的利益,因此购电者承担费用是原则上正确的”,但他同时指出:“由于ESS价格仍然较高,政府如果在财政上给予部分支持,可以减轻消费者的电费负担。”

还有人提到改善电力市场制度,以便ESS运营商在长期合同之外获得收益。如果在电力市场价格(SMP)较低时储电,在价格较高时销售,价格差交易活跃,ESS运营商就能在市场中获得收益,从而减少转嫁给消费者的费用。

朴教授表示:“在美国等海外,ESS运营商通过在价格低时充电、在价格高时销售的方式获得收益”,并指出:“这样一来,ESS运营商的收入增加,所有费用不会完全转嫁给消费者的电费。”

从长远来看,除了依赖中央合同市场外,还应扩大民间参与和竞争,以促进成本降低和技术开发。

姜千九 仁荷大学制造创新专业研究生院客座教授强调:“随着可再生能源的扩大,ESS的普及势必会持续增加”,并指出:“与其将费用集中在韩电等购电者身上,不如广泛开放市场给民间,以促进竞争和技术开发。”



※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