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中交通大隊到大學宣導停讓文化與機車安全。(圖/警方提供)
記者鄧木卿/台中報導
9月是各級學校開學日,台中市警察局交通大隊訂定9月為交通安全月,昨(9)天前往嶺東科技大學向新生們宣導,除了分析今年1月至6月機車死傷原因及相關法規之外,針對酒駕毒駕也都大幅提高罰則,呼籲騎士守法,確保自身和他人安全。
交通警察大隊長劉永昌表示,根據機車事故死傷分析,駕駛未保持安全車距、轉彎車未讓直行車、恍神及闖紅燈等是常見因素,因此行經路口時應落實「慢、看、停」,減速觀察左右來車及行人動態,切勿因趕上課、趕時間而超速或搶快。
此外,警方也提醒機車騎士騎經大型車旁時,要小心視線差、內輪差問題,最好與大型車保持安全間隔,行經行人穿越道時,也應依規定停讓行人。

劉永昌強調,毒駕罰則已經大幅提高,汽車毒駕首次遭查獲最高可罰15萬元,機車最高罰12萬元,累犯者每次加罰9萬元,且累加無上限;毒駕及拒測者一律吊銷駕照並強制沒入車輛。
另外最新酒駕罰則,機車初犯處1.5萬至9萬元、汽車初犯處3萬至12萬元罰鍰;酒測值達0.25mg/L觸犯公共危險罪,最高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及併科30萬元罰金。10年內累犯或拒測者會遭加重處罰並公布姓名照片,請全民一起拒絕酒駕與毒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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