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健身房。(示意圖/達志影像)
記者施怡妏/綜合報導
澎湖縣前社會處長、執業律師桂祥晟分享承辦「侵害配偶權」案件的觀察,在自己接到的相關案件中,10件裡大約有7件,是當事人在健身房認識外遇對象。對此,網友笑喊,「看來真的應該要報名健身房了」、「不排除提告,除非告訴我地址」。
律師分享個人接案觀察
執業律師桂祥晟在粉專發文,不少經手的案件中,當事人與婚外對象最初產生接觸的場域,正是健身房,「10件有7件,是在健身房認識外遇對象的。」他也擔心這番言論會不會被健身房聯合提告,不過他認為應該不至於發生,並打趣表示,因為可能反而會有「一堆曹操申請入會」。
貼文一出,網友紛紛表示,「道德在哪裡? 羞恥在哪裡? 地址在哪裡?」「我不信,我明天就去報名看看」、「看來真的應該要報名健身房了」、「大部分是人妻跟健身教練出軌欸,所以應該是人妻會大舉入會」、「他們會請你當法律顧問」、「說的我都想去辦健身房會員了」、「有聽說羽球館也是大亂鬥」。
也有網友表示,「我每個星期去健身房,倒是都沒有這個問題,已經健身4年了」、「等等,我去健身房也好幾年了,怎麼都沒這種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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