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芙蓉14日讯)森州司法及酋长理事会(DKU)认为,相关6人在9月5日签署的罢黜森州最高统治者文件行为,可视为“忤逆”(derhaka),并议决由该理事会秘书正式向警方报案。 该理事会今日发文告,公布昨日召开特别会议后,所作出的11项决定,并重申7月31日的立场,即4月19日发布的罢黜宣言,并不具宪法效力。 文告称,4月19日宣言的4名签署人中,有3人在签署当天并不是合法在任的酋长,因此无权以酋长身份签署有关宣言。 根据《1959年森美兰州宪法》第10(1)条文,酋长只有在完成全面及完整调查后,才能要求森州最高统治者退位或卸任,而有关调查为必须符合的先决条件。 “不过,相关调查从未进行,也未曾提呈至森州司法及酋长理事会,森州严端端姑慕力兹同样没有接获通知,也未获得陈述及答辩的机会,因此4月19日的宣言,从一开始便存在缺陷。” 该理事会指出,森州前州务大臣拿督斯里阿敏努丁是在4月20日,拒绝依据第10(2)条文签署该份宣言,并认为第10条文规定的条件未获满足,而当时其中一位签署者,并非合法酋长。 文告中指出,阿敏努丁在拒绝签署后,已完成第10(2)条文赋予州务大臣的职能,而有关宣言也随之失效及作废,有鉴于此,同一份宣言不能再由新任州务大臣重新签署后“复活”。 “否则,每次更换州务大臣,都可能令同一份宣言重新生效,导致事件永无止境。” 端姑慕力兹仍是森州最高统治者 该理事会也认为,9月5日发布的媒体声明,以及前日叻务酋长拿督马鲁夫在9月8日代表发言的新闻发布会内容,均不产生任何效力。 “有关声明及新闻发布会,完全是建立在存在缺陷,并已失效的4月19日宣言上,至于8月3日所签署的文书,也无法赋予该宣言的合法性。” 文告中也重申,从未有任何合法程序导致端姑慕力兹停止担任森州最高统治者,因此殿下仍是森州最高统治者及森州司法及酋长理事会主席。 该理事会也不承认有关职位出现空缺,更不承认其他任何人士担任森州最高统治者,同理,只要有关职位仍由合法在位者担任,就不能另立继任者。 此外,该理事会也强调,目前双溪乌绒酋长职由拿督莫哈末法里斯出任,林茂酋长为拿督哈山阿都哈密,柔河酋长则是拿督莫哈末阿都拉。 至于日叻务酋长及双溪乌绒拿督沙班达一职,目前仍是悬空。 9月5日文件无效 另一方面,该理事会称,签署9月5日文件的6人中,有4人当时并未担任文件上所列明的职务(酋长),却仍以有关职衔签署罢黜森州最高统治者的文件,并向州政府官员发出指示,此外,宪法规定的调查程序当时也未完成。 有鉴于此,上述行为在传统习俗及法律上,可被视为“忤逆”,因此该理事会议决,任何政府官员均无需执行该份文件的任何指示。 “州政府及所有州政府官员,也应继续承认端姑慕力兹为森州最高统治者,并依照有关身份与殿下处理官方事务。” 此外,该理事会也指示理事会秘书,将会议决策正式传达至州务大臣、州秘书及州法律顾问,以便州政府采取适当行动,并同时针对上述6人的行为报警。 促停止散播指控 与此同时,针对州政府建议成立和解委员会,该理事会也认为,若委员会的职权范围包括马来传统习俗事务,也就没有成立的必要。 该理事会对州政府关注州内和谐,并提出成立和解委员会的建议表示感谢,不过,根据《1959年森美兰州宪法》第16条文,森州任何涉及马来传统习俗的问题,均应由森州司法及酋长理事会处理。 “有关职能不能转授或与其他机构共享,也不能交由其他单位通过调解方式解决。”,因此该理事会将正式要求,州政府说明和解委员会的职权范围。 该理事会也促请各方停止针对森州最高统治者及酋长制度散播毫无根据的指控。 “森州传统制度并不属于任何政党或个人,而是为所有子民及传统继承群体共同守护的信托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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