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北市30年以上老屋逾80萬戶,許多老舊住宅沒有成立管理委員會,若公共設施損壞,必須取得住戶共識才能整修,可能影響公共安全。新北市議員林秉宥今天建議,市府可以成立一筆基金支應老屋修繕,未來等房屋移轉或都更分配時再償還。市長侯友宜肯定其想法,表示將研究相關法令和配套措施。林秉宥說,通常老舊公寓先損壞的不是自己家裡的設施,可能涉及公共區域的抽水馬達、公共管線、消防設備、樓梯扶手、外牆防水等,單項工程金額不高,但只要幾戶不願意出錢或消極面對,整棟修繕就會一起拖延,結果「小修拖成大修」,增加安全風險,加速房屋劣化,最後住戶只能期待透過都更一次解決。請繼續往下閱讀... displayDFP('ad-PCIR1', 'pc'); displayDFP('ad-IR1', 'm'); 林秉宥表示,當私有財產的所有權人無法履行權利義務,市府為了維持公共安全,需要強制介入,套用「以房養房」的概念,由市府成立一筆基金,針對必要公共安全與基本機能修繕,住戶累積使用額度後,清楚記錄各戶應分擔的金額,並說明服務的權利義務,等日後房屋交易移轉、都更分配或其他約定事件發生時,再由住戶或所有權人償還、結清。他強調,這不是補助私人資產免費修房子,而是維持公共安全的必要手段。侯友宜聽聞後表示,「議員的想法很好」,有完整的論述,可以解決目前老屋修繕不易的問題,但涉及既有法規和配套措施,必須研議執行方式,以及未來會碰到什麼困難,大家可以一起合作,討論合適的方案。工務局馮兆麟說,中央推出老宅延壽計畫,會派駐輔導團隊至社區,針對住戶面臨的問題提供協助,目前公共空間修繕須取得所有權人100%同意,整合較困難,將與新北市建築師公會等單位討論,對於有立即性危險的建物或設施,是否能夠降低同意比例門檻,待與中央開會時再提出建議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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