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客网

金門民權路住宅遭改作休閒場館 縣府今執行斷水斷電

声明:本文转载自 「ETtoday」, 或因排版与篇幅原因进行过编辑,内容未经本站独立核实,不代表本站立场、观点或建议。 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核实后立即删除。 [ 免责声明 ]

▲▼金門縣政府針對金城一處住宅違規變更用途,執行斷水斷電處分。(圖/金門縣政府提供)

▲金門縣政府針對金城一處住宅違規變更用途,執行斷水斷電處分。(圖/金門縣政府提供,下同)

記者鄭逢時/金門報導

金門縣政府今(15)日針對金城鎮民權路88巷12號違規場所執行停止供水供電。該處原為核准作住宅使用,卻未經許可改作休閒活動場館,縣府先後開罰並要求改善,因違規情形持續,經相關程序後採取停水停電措施。

縣府說明,該建築物核准用途屬H-2住宅,現場實際使用卻改為D-1休閒活動場館,涉及《建築法》第73條第2項規定。縣府已於114年9月3日、115年4月17日兩度裁處,分別罰鍰新臺幣6萬元,並要求限期恢復合法使用。

▲▼金門縣政府針對金城一處住宅違規變更用途,執行斷水斷電處分。(圖/金門縣政府提供)

今年5月7日,縣府另收到金門縣警察局金城分局提供的相關資料,內容涉及該場所疑有賭博情形。縣府在檢視建築使用狀況及公共安全等因素後,認有採取進一步管理措施的必要,因此依相關法令及裁罰基準辦理停止供水供電。

▲▼金門縣政府針對金城一處住宅違規變更用途,執行斷水斷電處分。(圖/金門縣政府提供)

縣府表示,處分並非直接針對賭博刑事案件,而是依據建築物違規使用事實作成。警方提供的資料,是供縣府判斷場所實際使用狀況的參考,目前賭博案件本身已由司法機關偵辦,兩者法律程序有所區別。

在正式作成處分前,縣府也依《行政程序法》第102條給予受處分人陳述意見的機會,但對方逾期未提出意見,縣府遂依法完成行政處分。今天由相關權責單位共同執行,並以影像及照片保存現場紀錄。

縣府提醒,建築物雖取得使用執照,後續仍須依核准用途使用,不能自行改變使用性質。違規場所若完成改善,並經主管機關確認符合規定,可依法提出恢復供水供電申請;縣府也將持續加強建築物使用管理,維護公共安全與使用秩序。

每日新聞精選 免費訂閱《ETtoday電子報》
ET快訊 林安可當場痛苦倒地! 提前退場 陪病女脫口「我也同症狀」…醫緊急安排檢查 救了她一命 超商女店員喝75元拿鐵無罪...竟爆案外案! 吉力吉撈首打席噓聲伺候 轉播驚見「吉力吉推」看板

分享給朋友:

追蹤我們: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