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市松山區里長涉詐補助3.7萬,檢方裁定10萬元交保(圖/記者劉昌松攝)
記者劉昌松、趙蔡州/台北報導
台北市松山區龍田里長黃淑芬涉嫌在舉辦里民活動、鄰長聚餐時,浮報出席人數,向區公所請領補助共3萬7310元。檢方15日指揮調查局兵分4路,搜索里辦公室等處,並依《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等罪約談黃姓里長到案,並於15日晚間將黃淑芬移送至台北地檢署複訊,檢方訊後諭知黃淑芬1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
黃淑芬在上次地方大選中,以無黨籍身分,打敗連任多屆的資深里長當選,不料檢調近期卻接獲線報,指稱她2023年12月初邀請里民到桃園一日遊,每人旅費1200元,其中600元可向松山區公所申請睦鄰補助,但她明知只有80位里民報名,卻向區公所浮報為120人,多領了2萬4千元。
另外,黃淑芬2023年12月底邀請鄰長到必比登餐廳聚餐,明明只有10人參加,她卻以21名鄰長參加自強活動為由,向松山區公所請領每人餐費補助1千210元,浮報金額達1萬3310元。全案由檢察官廖彥鈞指揮調查局台北市調處蒐證後,15日發動搜索約談,同日晚間複訊後諭知黃淑芬1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全案朝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等罪嫌方向偵辦。
分享給朋友:
追蹤我們: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