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北地檢署外觀。(圖/記者黃哲民攝)
記者黃哲民/新北報導
新北市中和區1名尋求連任的謝姓男里長,舉辦「老人共餐活動」涉謊稱沒訂到便當,改發100元現金給活動參與者,被檢舉藉此賄選,新北地檢署昨(16日)指揮警調搜索約談16人,訊後認定謝男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聲請羈押禁見,新北地院今裁定謝男交保30萬元、限制出境、出海6個月。
謝男被控日前在選區舉辦「老人共餐活動」,預先發號碼牌確認拿到號碼牌者都是他的里民,之後在活動當天謊稱沒訂到便當,涉改發100元現金給有號碼牌的出席者,若本人沒到場,也可將號碼牌交給別人代領100元。
新北檢獲報,由檢察官劉家瑜指揮調查局新北調查處、新北市警局刑警大隊、中和警分局,以及移民署新北市專勤隊組成專案小組蒐證,昨搜索謝男與競選團隊成員住處,約談謝男等被告與證人共16人到案。
檢方訊後認定謝男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對於有投票權之人交付賄賂,而約其投票權為一定行使之罪嫌,犯罪嫌疑重大,有勾串滅證之虞,向新北院聲押禁見謝男。法官今開庭調查後,認為無羈押必要,裁定謝男交保30萬元、限制出境出海6個月,並禁止謝男與檢方聲押書所列之人聯絡本件案情,同樣為期6個月。
此外,檢方訊後諭知謝男競選團隊3名成員交保各3萬元、5萬元與10萬元,其餘到案人均請回。
新北檢呼籲選將應回歸政見、政績、施政理念及服務品質之良性競爭,現金賄選不因金額多寡而有不同,縱使僅有百元,只要意圖以金錢或其他不正利益作為對價,即可能涉嫌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
每日新聞精選 免費訂閱《ETtoday電子報》分享給朋友:
追蹤我們: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