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吳睿騏桃園5日電)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今天表示,近日配合交通專案強力執行交通欠款案,桃園市2名義務人分別因欠款遭查封土地、車輛,最終由配偶出面清償,化解財產遭拍賣或愛車遭拖吊危機。
桃園分署發布新聞稿表示,龜山區楊姓男子積欠高速公路通行費53筆、交通罰鍰81筆及健保費等共新台幣20萬4000元,多次催繳都未履行,存款僅扣得數百元,執行人員查得楊男於名下中壢區5筆持分土地,7月依法查封,楊男配偶得知後於9月29日到場,一次繳清20餘萬元欠款。

桃園分署指出,另外平鎮區葉姓男子因積欠高速公路通行費176筆、使用牌照稅等共2萬8631元,執行人員查得葉男於2024年購入車輛停放於路邊,立即查封並通知拖吊車到場,拖吊前葉男配偶趕抵現場全額清償欠款,保住車輛。
桃園分署呼籲,交通罰鍰、國道通行費、使用牌照稅及其他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義務人均應依限履行,逾期未繳遭移送執行後,除可能面臨存款、薪資遭扣押外,名下動產、不動產也可能遭查封、拍賣,影響自身權益,切勿心存僥倖。(編輯:張銘坤)115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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