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隆坡5日讯)首相署(法律及体制改革)部长拿督斯里阿莎丽娜指出,国会享有行政自主权,不应被误解为可以免受问责。 她说,国会并非凌驾于联邦宪法之上,国会官员仍须遵守专业标准,而公共资金也必须在适当的监管机制下管理。 国会独立不凌驾宪法 她是在发表一篇题为“国会服务:善用国会独立为人民服务”的文章中写道,国会独立不应被曲解为免受问责的自由,这项区别至关重要,国会自主并不意味着国会凌驾于宪法之上。 阿莎丽娜指出,《2025年国会服务法令》(869号法令)是否成功落实,不应单以建立一套新的行政架构作为衡量标准。更重要的是,应从国会是否变得更加专业、高效、透明和更获信任,以及是否更有能力制定高素质法律和强化治理等方面,评估这项法令的成效。 她提到,体制自主应提升国会更全面审查法案、政府政策及公共开支的能力,最终让人民受惠。 国会不属政府或政党 阿莎丽娜强调,国会既不属于政府,也不属于任何政党,因此,国会的行政、设施、研究及委员会支援,都必须以不偏不倚的方式,同时为朝野国会议员服务。一个专业的国会服务体系必须保持政治中立,其效忠对象应是国会这个体制及联邦宪法,而不是任何组成政府的政治联盟。 她说,一个良好的政府应乐见一个更强而有力的国会,因为有效的监督可提高立法及政策制定的素质,同时改善公共资金的管理。而且,相关改革也必须具备延续性,不应因政府更迭、政治联盟改变或国会议员换届而受到影响。 《2025年国会服务法令》(869号法令)及联邦宪法相关修正案,已于10月1日正式生效。这也是自《1963年国会服务法令》于1992年被废除后,时隔逾30年重新恢复国会服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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