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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乐场见女儿被打怒上头 男子推倒男童致伤监8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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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父亲在室内游乐场看到一名七岁男童打了自己四岁女儿的脸,愤而两度将男童推倒在地,导致男童受伤,今天(23日)被判坐牢80天。

亚洲新闻台CNA报道,44岁被告Koh Gek Kuan早前承认一项蓄意伤害14岁以下儿童的罪名。另一项同类控状则在判刑时纳入考量。

法庭已颁布禁令,禁止媒体发布男童姓名和事发游乐场的名称。

见女儿被打后怒气上头

案情显示,这起事件发生在2023年8月18日晚上约7点22分,被告带着当时四岁的女儿到一家购物中心的室内游乐场玩耍。

被告的女儿拿着一件物品追逐当时七岁的男童,被告则跟在后面,男童随后打了女童的脸。

被告见状,立即冲向男童并用力将他推倒,导致男童手中的玩具掉在一旁,脸朝下摔倒在地。

当男童坐起来时,被告再次上前质问,并第二次用力推倒男童,导致男童的头部和左肩撞击地面。

游乐场的其他顾客和工作人员目睹了事发经过。

被告也对男童爆粗口,并对上前劝阻的工作人员和顾客表现出攻击性。虽然被告曾在庭上否认这些行为,但法庭最终裁定有关事实成立。

游乐场内的监控摄像机也拍下了事发经过,有关画面经过整理后,呈交法庭作为证据。

男童的父母事后带他到医院检查,发现他的头部和膝盖有瘀伤,右脸颊也出现红肿。

律师指被告有躁郁症病史

辩方律师求情时指出,被告对自己的过激行为感到懊悔,请求法庭判处9至12个星期监禁。

律师表示,事发当天正好是被告女儿的四岁生日。被告原本带女儿到游乐场庆祝,之后还计划一家人共进晚餐,没想到原本开心的庆生活动却演变成一场噩梦。

根据辩方的说法,男童先是抢走被告女儿的玩具巴士,随后打了她的头部。被告起初认为只是小孩之间的玩闹,没有太在意。

不过,由于男童看起来比女儿年长、体格也较大,被告开始提高警惕。

后来,女儿为了取回玩具巴士而追逐男童,男童再次打了她的脸,被告因此情绪失控,将男童推倒。

律师说,被告曾询问男童的父母在哪里,但男童似乎听不明白。男童没有回应,让被告更加生气,于是再次将他推倒。

辩方也透露,被告有躁郁症病史,小时候曾遭父亲反复殴打,导致他长大后对女儿过度保护。

辩方也指出,没有证据显示男童的伤势是永久性的,或留下任何后遗症。

根据法律,蓄意伤人罪的最高刑罚是监禁三年、罚款5000元,或两者兼施。如果受害者未满14岁,最高监禁刑罚可加倍。

被告最终被判监禁8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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