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年全国人大委员长彭真在接受香港记者采访时,被问到「党(中共)大还是法(律)大?」,彭真直言:这个问题还真不好搞清楚。电视台记者马上退场去赶发在晚间新闻的头条。当然,彭真绕了几个圈子之后,阐述了中共与法律没有必然的矛盾。
随着法律不断健全,政府逐步做到「依法施政」,而且有时候还「过了头」。广东省公安厅交管局负责人(报道未具姓名)日前在解读即将在下月实施的《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时,说醉酒驾驶的后果严重,其中包括,公务员醉驾将会被开除公职,党员还会开除党籍,不得担任律师、公证员、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记者等等。不分青红皂白的记者当然是抓到好新闻,大肆报道一番。
但查该条例全文,醉驾处罚是:暂扣3个月驾驶证,并处1500元罚款;驾驶营运机动车的,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2000元罚款。那就是说,除此以外的,都是这位负责人的解读。他的解读有可能对的地方,就是让政府部门修改聘用条例,对有醉酒驾驶记录的,一律开除以及禁用,但目前还没有看到这些修改,所以这算「依法过头」。
开除党籍这一条非同小可,如果真的按这位负责人的解读,政府可以制定条例,干预中共的章程。查中共章程,开除党籍必须得到党员所属的支部讨论,然后逐级上报决定。当然,党政还分不清楚的广东,可以要求党员的支部服从命令,但中共的章程没有说醉驾可以作为开除理由。
倒是属于中央的《人民日报》记者水平高,在这则报道中,只说「入党受影响」,而没有跟这位负责人起哄。真正不懂的「党大还是法大」的,应该是这位公安厅「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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