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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岸将建核事故紧急通报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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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陆委会12日召开记者会通报,第七次陈江会将签署“海峡两岸核电安全合作协议”,建立核事故紧急通报机制,以确保两岸核能利用互通安全。

综合台湾媒体10月12日报道,两岸核电安全合作协议,主要内容包括提升两岸核能电厂运转安全、促进核能电厂安全信息透明以及建立事故紧急通报机制,建立大陆环保部、国家核事故应急办公室与台湾原能会两岸主管机关正式的交流联系。

陆委会主委赖幸媛在记者会上表示,两岸同意建立“核安信息交流”以及“核电厂事故紧急通报”机制,凸显核电应用安全第一原则。

此外,透过这项协议的签署,有助于提升两岸核电厂运转安全、降低核电厂事故发生机率。两岸主管机关平时可分享核电厂安全监督信息以及经验,提升核电厂运转安全与透明度,降低核安事故发生机率。

紧急通报方面,设有事故紧急通报热线,实时采取因应防范作为,避免事故扩大。赖幸媛强调,协议要求发生事故的一方,积极协助确认对方民众的安全情况,并提供必要协助,让在大陆经商或求学的民众更心安。

原能会综合计划处处长饶戴维说,此协议前提为不谈核电产业发展,不谈核电技术移转,不谈放射性废弃物处置或处理。两岸过去没有交流管道,签署协议后,双方主管机关将设工作小组,后续办理定期交流研讨会议,并安排人员互访。

目前,台湾与国际原子能总署(IAEA)定期有通讯测试,与美国、日本也有通

讯测试等合作关系,台湾如果有核能事故发生时,台湾直接向IAEA通报,不需经过第三方。

但对于中国大陆如果发生核能事故,除了依照协议通报原能会外,是否台湾也可取得大陆对IAEA的通报,台湾是否可以直接从IAEA取得大陆的核电信息,饶戴维不愿直接说明,只表示,签署海峡两岸核电安全合作协议不会干涉“过去IAEA与各国直接的联系”。

第七次江陈会将于10月19日至21日在天津登场,双方将签署“核电安全合作协议”。此外,投资保障协议双方还需要时间沟通,无法在这次会谈中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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