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少女援交案」成为传媒和互联网焦点,闸北区检察院对闸北警方破获的一宗未成年少女参与卖淫和介绍卖淫的案件提起公诉。20名涉案者中,2人为未满14的幼女,涉案女生多为中学生。部分女生家庭条件还不错,她们只因「缺钱」,便选择卖淫或介绍卖淫,有女孩一缺钱就会主动找嫖客,更有甚者还曾挟迫同学从事性交易。
新闻报道多数内容是描述卖淫者情况,但对那些与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的男性描述甚少。对于这宗案件,我不想将之归咎于「资本主义国家腐朽思想的侵蚀」,更不愿谈论什「家庭对道德教育的不足、学校对思想工作的缺位」。
笔者认为,问题的关键不在于这些未成年女生,而在于那些掏钱的男人。经济学中有一条基本原理:有需求才有供应。运用在此案上,就是「先有了嫖客对学生妹身体的需求」,才会有「女学生们提供的性服务」。再换个角度看,这些卖淫的女生都未成年,甚至在法律上都不具「完全刑事责任能力」。而这些每次付出成百上千元嫖资的嫖客,应该不是无经济来源的未成年人。相对于那些未成年女生,他们难道不应承担更多的责任吗?
依笔者看来,这些人主观上被金钱和男子中心主义牢牢控制。一方面,他们觉得金钱万能,只要有钱就可以买到一切;另一方面,在他们眼中,女性及其身体只不过是供他们享受的商品,买春与买一瓶酒、一条烟毫无二致。
客观上,相对宽松的法律给了他们有恃无恐的机会。据内地法规,成人不知女方未满14岁,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未造成严重后果,情节显着轻微的,不认为是犯罪」。嫖娼只是违反治安条例。以此推测,这些嫖客最终可能只是缴纳罚款或拘留数天而已。
想到此,你是否也会觉得,单方面地斥责涉案女生贪慕虚荣,显得那苍白无力,甚至有些讽刺、虚伪呢?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