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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动车组检车员过劳死 家属诉铁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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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铁路局下属北京动车客车段检车员王某在工作岗位上猝死,其妻子认为北京铁路局提供的不合格劳动条件与丈夫之死有着直接关系,遂向法院提起诉讼索赔70万元。北京市海淀区法院12月7日证实已受理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死者王某的妻子张女士诉称,她丈夫王某生前是北京铁路局的一名动车客车段检车员,在职期间常年加班工作,周六日及节假日基本不休息,单位既未安排其倒休,也没有安排其休年假。两年前单位组织职工体检时,发现王某患有严重的高血压。后王某多次因身体不适向单位提出休假治病,但均未得到允许。张女士要求北京铁路局支付死亡赔偿金60万元(1人民币约0.157美元,下同)及精神损害抚慰金10万元。

2011年10月13日晚上,王某到单位车间接班,承担次日早上某次列车的发车乘检工作。14日6时许,王某完成工作后前往站外餐馆吃早饭,一个小时后被餐馆服务员发现突发疾病倒在地上,后经医院抢救不治身亡。张女士认为,其丈夫王某过劳死的直接原因系单位提供的恶劣劳动条件,是高强度的劳动最终导致

丈夫猝死在工作岗位上,故诉至法院提出上述诉求。

被告北京铁路局辩称,单位并未侵犯王某的合法权利。王某的死亡经工伤认定部门确认后,该单位已经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向王某的家属支付了相应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和丧葬补助金等工伤保险待遇,向王某与张女士所生的幼女每月支付1,000余元的供养亲属抚恤金直至其成年,并依其内部规定将王某与前妻所生的已成年子女录用为职工。在此之外,单位已经没有法律上的赔偿责任,故对张女士的诉讼请求不予认可。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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