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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一局长编短信举报自己反诬他人被开除党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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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纪委12月7日对三起造谣中伤、诬告陷害案通报称,新余市林业局原党组书记、局长何筱勇编造短信举报自己反诬为他人,给予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此外,上饶市城管局副局长洪慧敏被双开,赣州市于都县委书记胡健勇指使他人造谣中伤、干扰换届违纪案正在调查。

最近,上饶市纪委、市委组织部查处了市城市管理局原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城管监察支队支队长洪慧敏诬告陷害、贪污受贿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新余市纪委、市委组织部查处了市林业局原党组书记、局长何筱勇诬告陷害、贪污公款严重违纪案件。2011年7月,省纪委、省委组织部严肃查处了于都县委书记胡健勇指使他人造谣中伤、干扰换届的严重违纪案件。

通报称,经查,洪慧敏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贿赂;贪污公款;违法私藏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在2011年换届期间,洪慧敏对职务调整不满,为泄私愤,捏造事实诬告陷害多名换届考察人选,企图破坏换届工作。何筱勇在任新余市委办公室主任期间,贪污公款;为获取私利以及对职务调整不满,伙同他人两次编造自己生活作风、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经济问题等方面内容的短信,匿名发送给有关领导,并诬告为他人所发。甚至采取呼叫转移的手段将信息发布者的号码转移为他人手机号码,陷害他人。经上饶市委、市政府研究批准,给予洪慧敏开除党籍、公职处分,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经新余市委、市政府研究批准,给予何筱勇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赣州市纪委对胡健勇违纪行为正在立案调查中。

江西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的通报指出,洪慧敏、何筱勇、胡健勇造谣中伤、诬告陷害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影响极坏。通报强调,各级党组织要以典型案例为反面教材,认真开展警示教育,对无事生非、歪曲事实、造谣诬蔑、恶意诽谤他人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决不手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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