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看《周作人散文全集》,里边一个观点现出这个文化汉奸的特别之处,他说:“宿妻”与宿娼正是一样,所差者只在结婚是“养一个女子在家里,随时可以用”,不要怕染毒,更为安稳便利罢了。传统的结婚即是长期卖淫,这句话即使有人盛气地反对,事实终是如此。大家恭维宿妻而痛骂宿娼,岂不是只知道二五得一十而不知五二也是一十么?
周作人这话是在民国那个国门刚开的大背景下说的,清末民初,男女尚且不平等,女人们还不算人,只是传宗接代的工具,是男人的玩偶而已,男人们还可以三妻四妾的,女人则不能养面首、男妾什么的。一个最直接的证据是“典妻”,当家里缺少钱财时,男人可以把妻子当做汽车一样出租,让别的男人玩,为别的男人生娃娃,收了租金到期归还。还有“休书”,女人伺候不得当了,不用打官司,不用法官,男人拿起笔来写几个字就可以把女人打发掉了。
所以,在极度不平等的时候,男人就没有平等观念,极少有男人相信世界上有忠贞不渝的爱情。不是吗,鲁迅、郭沫若、蒋介石们都是娶了几房太太。现在的热恋男女说起“上帝创造了你是为了我”的疯话来不眨眼,其实,当一个男人和几个女人保持性关系,甚至还有经济关系时,他咋说更爱哪一个呢?也就是说,当时的男女之间的爱情是多向的,而不是的单一的。男人结婚是为了找到一个安全、长期的性奴,仅仅是家里添了一个性玩偶、性工具而已,而不是为了找到知心爱人。
一夫一妻制本是基督教的产物,是在西风东渐之后产生的。有了一夫一妻制,才有了男女之间的所谓终身爱情,才有了爱情的珍贵。但是男人们永远是要花心的,正如公狗的四处留情,找更多的性交对象,是为了自私的传播延续自己的基因。性生活本来是一个需要流汗出力的苦差事,男人们之所以乐此不疲,是上帝造人时害怕男人不乐意付出,设置了性快乐诱骗男人而已。所以,男人们总要追求更多的性快乐,追求别样的性感受,因而就去选择不同的性对象了,于是就有了嫖娼行为。
周作人时代,有钱人家的女人是不出门工作的,特别嫁人之后,很少有在社会上叱咤风云的。自然,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女性的依附生活,也决定了她们在家庭地位的低下,决定了男人们的绝对权威。女人不挣钱,需要男人养着,在男人看来,女人除了吃饭就是陪男人睡觉,别无他用。周作人们也就很自然的把女人当成了陪睡觉的的东西。男人们也就会把陪睡觉的女人分为两类----妻子和娼妇,她们之间的区别是短期和长期,当然还包含是否有性病等。
民国时的许多知识分子是不要脸的,他们牢固的坚守中国男人三妻四妾、热爱嫖娼的优良传统,许多人都保留嫖娼的习惯。现在的大学教授嫖娼,说出来是很丢人的,但是那时的教授脸皮很厚,无所谓的。或许当时大家都是那样,谁也不说谁吧!既然同样是获取性快乐,找家里的黄脸婆和街头的娼妇,又有多大区别呢?
周作人这个奴性十足的汉奸文人,对女人真有特别的观点呢!但是他也有错误之处,他不知道女人也需要性生活的,女人也可以从性交中获取快感的,他绝对没有想到,或许有的女人也会认为“结婚即找到了长期男妓”或者找到“饭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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