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英九近日表示,两岸即使没签和平协议,还是可以透过别的途径将两岸和平发展现状制度化,现在签的16个协议,每一个协议都是广义的和平协议。对此,台湾《美丽岛电子报》发表文章称,马英九已经找到了“两岸和平协议要公投”的自我解套政治台阶。文章如下:
马英九在国民党中常会听取国政基金会科技经济召集人林祖嘉报告《黄金十年与台湾经济发展愿景》,林祖嘉建议ECFA完成协商后,两岸和平协议应该开始启动,也就是要两岸和平发展的协议,将两岸维持现状制度化。会中马英九重申:“两岸和平协议签订的条件是国家需要、民意支持与国会监督,其中民意支持就是要透过公投凝聚国内共识,但即使没签和平协议,还是可以透过别的途径将两岸和平发展现状制度化,现在签的16个协议,每一个协议都是广义的和平协议”。
显然,马英九已经找到了“两岸和平协议要公投”的自我解套政治台阶,准备在往后四年中将“统包”的两岸和平协议完整内容逐一拆解成可以回避公投手段的多个不同具体协议,借此解决两岸和平发展现状制度化的政治需求,并适时回应中国大陆对两岸开启政治谈判的压力。此从台大政治系教授石之瑜于1月22日在中评网的专论文章《如何挽救两岸和平协议?》内容便可看出倪端,他认为“要说服马英九为两岸和平长远制度化设想,要替他想出下台阶,比如将和平协议内容化为多个不同但具体的协议,如两岸文化教育交流协议、两岸海上安全协议、两岸处理与第三地之间的领海争执协议、两岸海峡中线协议、两岸军事热线协议、两岸互设办事处协议等等,他才可能考虑。”而马英九认为已签订的16个协议都是“广义的和平协议”,两相对照互应之下,其实便可证明马英九正准备“明修栈道暗渡陈仓”完成他的两岸和平协议战略布局,只是名称与呈现的方式、内容是多元且多面向的各种具体政治协议,既避开了他的“公投”设限程序与其他条件的政治承诺自我约束,又能够更进一步推展他想借此获得的政经利益,可说是“零存整付”、“一石多鸟”的偷天换日政治技俩。
问题是,如此精心布局规划的两岸和平协议政治算计,就如同政府采购法中为了避免公开招标的复杂法定程序,把超过十万元以上的采购项目切割分成多项没有超过十万元金额的“小包”来采购,是很容易被外界找到其逃避公开招标采购程序的“法定瑕疵”而被究责,难道将两岸和平协议的统包协议变做多项分包的具体协议真的就能躲过外界的质疑与公投的要求吗?马英九真的就以为“没有和平协议外衣”的其他政治性协议就可以鱼目混珠为经贸文化交流协议而毋须动用公投程序吗?其实有关两岸和平协议主体内容的事项,几乎都与国家主权或人民基本权利息息相关,没有经过立法院的立法程序或公投的法定程序都很难避免有违法或违宪之虞,哪里是用两岸事务性协商的正常机制与便宜程序便可蒙混过关呢?显然马英九总统基于错误的政治认知准备跳过“公投”的民意监督程序所想要构筑的两岸和平协议切割布局,绝对是一项本末倒置的“政治跳票”作为,更难令人信服。
建立两岸和平稳定互动架构或是签订两岸和平协议是两岸双方终须面对的政治谈判项目,在台湾内部更需要凝聚朝野共识形成“台湾共识”才能正式开展。马英九4年执政在两岸关系发展上的功过是非,历史自会有所评价,这不是马英九赢得51%的总统选票就能加以盖棺论定,相反地,马英九还必须正视为什么其政治对手蔡英文可以拿到609万的选票所体现的政治价值?两岸关系的重大政策决定与推动绝对必须要有在野党的政治背书才能展翅高飞,有关两岸和平协议的内容不论是统包或切割分包,同样必须获得在野党的理解或认同并经过公投正当程序的核准才能顺利推动,这绝非用政党对决、蓝绿对抗或者是国会的优势席次便能加以强渡关山。
因此,我们衷心期盼,甫获总统连任的马英九总统必须记取教训正视两岸政治谈判的危机与转机,不能再重蹈覆辙用一人决策、一党决定的政治模式来处理两岸重大议题,否则民意如流水,来的快去的也快,丧失民意支持的总统是很难把国家带往光明灿烂的前景。马总统应该在520就职后立即召开两岸政策国是会议,邀请政经社会精英与朝野政治领袖共商两岸关系未来发展的重要方向与时程,共同决定两岸和平发展的政治大计,这才是处理类似两岸和平协议争议话题的正本清源之道,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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