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龙江河镉污染事件处置又有了新进展。2月15日下午,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检察院对广西金河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河池市金城江区鸿泉立德粉材料厂的10名相关责任人员分别以涉嫌污染环境罪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广西金河公司冶化厂是责任污染源之一。广西金河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余阳先,副总经理兼冶化厂厂长覃乃义,安环部部长罗传兴等3人作为企业主要管理者,没有认真履行职责,疏于管理,应承担法律责任。
与此次龙江河污染有关的另外一家企业----河池市金城江区鸿泉立德粉厂与此次龙江河镉污染事件有直接因果关系,也是责任污染源之一。曾宜、李四军、毛文明等3人作为鸿泉立德粉厂的股东,没有认真履行职责,疏于管理;高景礼、覃里强、潘国强、杨远等4人作为实际生产管理、具体实施人员,违法排放污水,致使龙江河受到污染,均应承担法律责任。
2月15日,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污染环境罪对广西金河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河池市金城江区鸿泉立德粉材料厂的10名相关责任人员做出批准逮捕决定。
广西河池宜市境内龙江发生的镉浓度超标事件,污染团进入下游的柳江系统,一度造成柳江上游非饮用水保护河段轻微污染。当地政府特别提醒,短期内不要直接从柳江受污染江段取水饮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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