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人举报,已是从官场通往监狱的一条危险栈道。3年前,感觉危险正在一步步逼近的时任蔡任江苏省新闻出版局副局长、党组成员蔡爱华,利用他的影响将情妇周青送进监狱;两年后,刑满释放的周青向江苏省纪委举报蔡爱华涉嫌受贿以及生活腐化等问题,蔡随后被“双规“和逮捕。
2012年1月,江苏省扬州市原市委常委、组织部长蔡爱华涉嫌受贿一案,在镇江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
时任江苏省人事厅综合计划处处长的蔡爱华,2002年夏天的一场饭局上认识周青,2002年圣诞节迷奸了对自己并不感兴趣的周青后,承诺会与妻子离婚。随后,因为父亲去世、弟弟做生意等需要,蔡先后从周青那里借了17万元,并打了欠条。
2006年8月前后,被提拔为扬州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的蔡爱华,涉嫌收受贿赂45万元。手头逐渐宽裕起来的蔡爱华开始资助周青做点生意。第一次就以亲戚名义给周青汇35万元,并签下了承诺书。蔡爱华在被起诉时,为争取宽大处理,供出了若干官员的违法犯罪事实。目前,陆续有官员被蔡爱华举报或受蔡案牵连而被处理。
“二妹子”袁静
2008年7月,蔡爱华以扬州市柳堡镇 “二妹子民兵班”班长袁静不断“骚扰”他为由,请周青冒充自己的妻子阻止对方骚扰。周青与袁静通话后得知,袁静参加扬州市领导组织的招待宴会时认识了蔡爱华,蔡软硬兼施与袁静发生了性关系。蔡爱华的出现让袁静认为转为公务员已是指日可待。听到这一消息的周青建议袁静向扬州市委领导告状。
蔡爱华听到消息后一边安抚袁静,答应帮她转公务员调市区工作,一边找周青谈判,要求赎回35万元资助的承诺书。被周青拒绝后,蔡爱华第二天到南京市鼓楼区华侨路派出所报案,称他遭到周青的敲诈勒索。
很快,蔡爱华把身为农民的袁静从柳堡镇调至扬州市经济开发区,不久袁静就出任该区团委组织部部长,且荣誉加身:第二届“江苏省杰出青年消防卫士”、奥运火炬手、团中央候补委员、江苏省人大代表等。
蔡爱华被“双规”之后,袁静辞去了江苏省人大代表职务,团中央候补委员也被免,并受到隔离审查,审查结束后再也没有回到原工作单位,但去职原因并未公开。据知情人士提供的信息,袁静的档案材料都是蔡爱华利用职务之便指使他人伪造的。
3月13日,袁静此前工作单位一位女士证实袁静已经离开一年多了,但具体原因不肯透露。
因侮辱罪领刑
2008年7月,南京市华侨路派出所民警到周青家,搜查并扣押了她的手机等物品,12天后,南京市鼓楼公安分局对周青执行逮捕。2009年4月,鼓楼区检察院起诉书指控周青涉嫌敲诈勒索罪、侵犯通信自由罪、侮辱罪三项罪名。与这三项罪名相对应的人,正是蔡爱华、严红(蔡爱华称其为自己管理财产)和袁静。但是办案的南京市鼓楼区,并不在蔡爱华、周青、严红、袁静,四人的户籍、工作和居住地的管辖范围内,也没有任何上级部门指定管辖。
控方在起诉书中指控周青非法获取袁静和蔡爱华的通讯记录,并使用多个手机号码匿名发送短信给蔡、袁、严及其周围同事、领导,公然毁坏这三人的名誉,对其进行侮辱。此前蔡爱华写下的35万元的承诺书,被检察院认定为周青敲诈勒索的证据。此外,蔡爱华在2008年6月,向周青的农业银行卡里汇入16万元,被检方称为周青敲诈勒索的结果。2009年4月,鼓楼区检察院以涉嫌敲诈勒索、侵犯通信秘密和侮辱罪对周青提起公诉。8个月后,鼓楼区法院以涉及“个人隐私”为由,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袁静手写的一份报案材料:本人袁静自2008年六七月份收到无数条对我侮辱、诽谤的短信,同时,我身边的领导、同事、亲人也收到此类短信,对我身心造成极大的伤害,给我的工作、学习带来很多负面影响。现肯(恳)请南京市公安局鼓楼分局对犯罪嫌疑人从严依法处理。本人要求以公诉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
侦查阶段,警方以从周青家里搜出的3部指控,周青正是用这几部手机发出的侮辱短信。以2008年2月的承诺书指控蔡爱华在2008年5月遭到敲诈勒索。并以周青不出示欠条的复印件为由称蔡爱华给周青的16万为周青敲诈所得。
鼓楼区法院认为,这个案子是检察院以周青侵犯通信自由罪、侮辱罪、敲诈勒索罪而提起公诉的,“本院在审理公诉案件时,对侮辱罪案一并审理符合法律规定”。 判决书中说,“被告人侮辱行为涉及面广,侮辱手段恶劣,在一定范围内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严重危害了社会秩序。”
不服一审判决的周青,上诉至南京中院被驳回。在两年的案件审理过程中,周青被关押在南京市看守所服刑,被确定为该所应“严管”的8名罪犯之一。
出狱后控告昔日情人
被关进看守所的周青,下定了举报蔡爱华的决心。在南京市看守所服刑期间,周青向管教人员检举蔡爱华腐败、卖官、报假案,但没有得到回复。后来,周青写了一份揭发材料,请刑满释放的一位同监犯人带了出去,递到了江苏省纪委。
2010年7月,重获自由的周青不等于噩梦结束。9月的一天,她的家门被撬开,人被强行带到了南京市新街口派出所。当天下午,她被押到扬州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刑警大队的审讯室里。
此后,开始有媒体介入周青案,江苏省纪委作出反馈。蔡爱华被调离扬州市委组织部部长一职,赴江苏省新闻出版局出任副局长、党组成员。2011年2月,蔡爱华被“双规”;6月,蔡因为涉嫌受贿罪被江苏省公安厅刑事拘留,随后被逮捕。当年8月,江苏省检察院指定镇江市检察院负责此案的审查和起诉。
2012年1月,镇江市中院开庭审理蔡爱华涉嫌受贿罪一案。一位知情人士证实,蔡爱华没有请律师,而是自己辩护。其中的原因之一是,蔡为了争取立功,检举了很多官员,为了保密才没有请律师。这位知情人士还说,蔡爱华被双规后,有很多向蔡买官的官员到省里活动,否认自己买官,一定程度上正好帮了蔡爱华的忙。目前,法庭尚未作出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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