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国安局长蔡得胜26日在立法院证实,目前掌握169名台民众在大陆担任党政军职,会进行追查,并且都会处理。另外,内政委员会也在最后临时提案,要求陆委会在1个月内提出这些违规名单,3个月内公布处罚情况。
民进党立委黄伟哲在台外交国防委员会上询问,大陆平潭广邀台湾民众到大陆担任公职,过去是否有类似情况?若台湾护照持有人去担任平潭区官员,仍视为台湾人吗?国安局对这样的人有没有掌握?
蔡得胜响应称,目前已经掌握有169人在大陆担任党政军职。但是否曾经有开罚纪录?陆委会副主委高长补充,过去曾对1人进行开罚。但据了解,面对这位违法的“台湾民众、大陆官员”,政府最终撤销了罚款。
在内政委员会上,这项议题同样受到关注,台国安局副局长林惠阳原先不愿公布名单,面对立委的询问,还表示“私下提供给你”,结果没想到局长在隔壁的委员会公布人数,也让林惠阳不得不公开“名单”。
根据台国安局资料,台湾民众在大陆担任的党政军职分别有,全国政协1人;地方政府政协或特邀委员73人;各地方政府顾问1人;各地方政府人大特邀代表5人;各级法院特邀调解员或陪审员63人;终极法院涉台事务顾问1人;各地委员会仲裁委员会仲裁员14人;加工出口农业创业园区副主管4人;大专院校编制内教师3人;各省市外围团体委员4人。
根据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第33条,台湾地区人民、法人、团体或其它机构,不得担任经行政院大陆委员会会商各该主管机关公告禁止之大陆地区党务、军事、行政或具政治性机关(构)、团体之职务或为其成员。
早在2007年,陆委会就已经针对此事进行讨论,但5年时间过去依旧没有结果,最后内政委员会做出决议,要求陆委会1个月之内提出名单,3个月公布处罚情况,不能再让这些违规的人逍遥法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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