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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绿卡吸引人才 到底卡在哪了?

来自美国的Evslin Jarah博士,目前在中科院高能物理研究所做科研。他与单位签了三年合同,但他目前在中国只居留了14个月,据中国的条文规定,三年后他或许可以获得绿卡,不过那些在中国工作够三年的同事却表示怀疑。

按照2004年发布的《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外国人能够以投资、任职、亲人团聚这三种理由申请中国绿卡。

如果申请人想以「任职」申请中国永久居留资格,则必须是「在中国担任副总经理、副厂长等职务以上或者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等副高级职称以上及享受同等待遇,已连续任职满四年、四年内在中国居留累计不少于三年且纳税纪录良好」。

不仅如此,他所任职单位还须符合一系列条件。

据报导,以这些条件来衡量Evslin Jarah,三年后拿到中国绿卡的可能性似乎渺茫。除非他娶一位中国太太----前提是他未婚,然后以中国公民的配偶身分申请,不过那也得等到五年之后。

报导指出,早在2007年,北京理工大学移民法学者刘国福就撰文指出:该制度在立法思路、立法目的、投资移民制、技术移民制、亲属团聚移民制等方面存在问题。

「以申请人的职位作为基础显然不合理。」刘国福说,科技人才属于专业人才,不一定担任副总经理等领导岗位。按职位设条件,无疑把科技人才申请绿卡之路堵死了,他建议以职业为基础来设计技术移民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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