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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方:赖昌星案宣判显反腐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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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昌星案5月18日在厦门宣判,赖昌星被判处无期徒刑。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洪磊当天下午就该案宣判一事表示,这一案件的审判,显示了中国政府坚决打击犯罪、惩治腐败的决心,也表明中国和加拿大双方在司法领域开展的合作具有重要意义。中方愿意与加拿大方面进一步加强司法领域的合作,推进中加关系发展。

法院认定,赖昌星犯走私普通货物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二千万元(1美元约合6.3209元人民币),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赖昌星的违法犯罪所得依法予以追缴。

有法律专家分析,由于中国去年颁布的《刑法修正案》废除了走私普通货物罪的死刑量刑,而行贿罪最高的量刑为无期徒刑,因此赖昌星很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中方早前也曾经向加方保证赖昌星不会受酷刑虐待和处死,以此换取了引渡赖回国受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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