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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改应破除党内民主迷思

民主的真谛在于全民的参与。如果只让一小股党内高层实行所谓的党内民主,这些人没有受到全民选票的制约,他们仍然形成一个官官相护的利益集团,与真正的民主社会理念背道而驰。

拜读了郑永年先生的文章《中国党内民主向何去?》。郑先生对中共党内民主提出了一些合理化的建议,比如注重政策辩论,减少庸人政治等等,笔者完全赞同。但是对于郑先生的基本立论,即在现阶段以中共党内民主替代社会民主,笔者不敢苟同。

党内民主不是一个新鲜的理念。郑先生强调的党内民主是中共十七大的重头戏。其实如果在中共党史上找一找,1956年的八大报告就用了8次“党内民主”一词,此后的“反右”、“文革”中断了这一进程。1977年的十一大报告3次重提党内民主。十一大后历届党代会中,党内民主都是老生常谈。十五大提出“发展党内民主是多层次,多方面,多途径的”,十六大破天荒提出“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这个高度已经与十七大相当。可是这几十年过去了,人们等到花儿也谢了,却只是听到楼梯响,不见人下楼呢?

世界上所有民主成型的国家,都是建立在党外社会民主的基础上。比如美国大选前,两党内部推举候选人,不过是在数百人的小范围内进行,以西方政治的标准,根本就谈不上民主。最终对党内政治有制约力的,仍是其候选人在全体选民中的得票率。再看新加坡,无论执政的人民行动党,还是各个反对党,其议员候选人名单,均由党内掌握实权的少数领导决定,没有新加坡选民对所谓大选前的党内民主有明确的要求。即便是部长级的党内高层,如果议员选举失利,其党内地位就会立即变更,这才是选民想要的民主。

民主的真谛在于全民的参与。如果只让一小股党内高层实行所谓的党内民主,这些人没有受到全民选票的制约,他们仍然形成一个官官相护的利益集团,与真正的民主社会理念背道而驰。从中国的现状来看,这种利益集团已经形成。如果在党内先实行民主,恐怕政治改革意识最强烈的几位领导,未必能得到党内多数票支持,因为推动变革的人,必然要触及一大批既得利益者,立即面对党内“民意”反弹。具有反讽意味的是,领导改革者,很可能要依赖于现有的体制赋予的强大执政权威,才能够有效地推动改革。

郑先生的文章还强调另一个中国理论界流行的观念:如果地方领导是民主选举的,中央领导仍是“民主集中制”选拔的,那么就会产生“政权合法法下移”,从而导致国家分裂的严重局面。

有两个实例证明这种观念并不可靠。

香港的一国两制已经成功运作了15年,从国家统一的政治角度看,香港的稳定性甚至高于某些内陆省区。这证明只要地方与中央的职权范围有明确的宪法界定,地方选举出的领导层未必会形成分裂势力。

中国村民自治选举从1980年代开始,至今已有二十多年了,对中共县级政权都没有形成任何实质性威胁,更谈不上对省级和中央政权有何威胁。一个活生生的近例是广东乌坎选举。选前与选后的乌坎,哪一个对中国政权的稳定性威胁更大?

当然,分裂与动荡的风险永远都存在。即便是自上而下的民主变革,其危险度仍然存在,看看东欧大多数国家的变革,基本上都是从党内高层开始,其所经历的社会动荡与风险,仍让很多中国政客望而生畏。

促成政改的最根本因素是,不是改革过程有没有风险,而是如果不进行政治改革,是否有一天会出现内部爆炸,全面崩盘的危险。中国政治改革的有效步骤,应该是上下两层同步进行,重心放在地方政改,因为地方性的冲突比全国性的风险要低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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