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选举中落败的何俊仁,向高等法院提出延期选举呈请,法官听取各方陈词后,押后裁决。对此,梁振英代表律师表示不满。
香港高等法院25日就何俊仁提交选举呈请一案开庭与各方律师商讨案件的进一步安排。
对于何俊仁的要求,代表行政长官梁振英的资深大律师莫树联提出反对,选举呈请应在选举后尽早提出,但何俊仁没有这样做,在6月23日从报章得悉梁振英寓所有僭建后,既要在民主党内商讨,又向梁振英发信要求交代等,最终梁振英上任后才提出诉讼。至于对方认为梁振英在特首辩论中,以僭建攻击对手唐英年,令公众以为他无僭建,是虚假声明,莫树联辩称梁振英当时只是跟进记者的提问。
而代表何俊仁的资深大律师李柱铭则在庭上解释,传媒到6月底才揭发梁振英的住宅有僭建时,早已过了提出选举呈请的七日限期,何俊仁在限期内,根本不知僭建一事,无法提出选举呈请。而且何俊仁向梁振英发信,是希望给与对方机会坦白认错,而何俊仁是在传媒披露后才得悉对方有僭建,因此无可能在选举后7日内提出选举呈请。
不过李柱铭就指何俊仁已尽快提出呈请,希望法院可以酌情处理。
法官将会押后宣判,是否接纳何俊仁的逾期申请。按照规定,特首参选人要在选举后七天提出呈请。
之前,香港高等法院12日拒绝接纳行政长官梁振英提出剔除何俊仁的选举呈请申请,并要求在十日内再开庭,研究选举呈请七日期限是否可以延长。法官认为无充足理由限制特首选举呈请必须在选举后七日提出,会给予机会何俊仁提出延期申请,并于本月25日开庭与各方律师商讨案件的进一步安排。若法庭批准案件继续,梁振英或需出庭应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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