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马南海大演讲被扔鞋”一石激起千层浪,左右各派代表纷纷参与到司马南该不该被扔鞋的争论中来。一种声音认为,扔鞋是明显带有侮辱性的举动,不可取;另一派则坚持将演讲现场的细节逐一还原,称是司马南剥夺提问者言论自由在先。而在民间舆论场,“活该”、“该打”占据了主流。
挺派倒派锋芒毕露
作为主角,虽然司马南表示“根本无意追究”,但还是不忘在微博平台上晒被扔鞋的遭遇。据追踪发现,自扔鞋事件发生后,司马南所发微博几乎均与此相关----或转发其他人评判,或自设话语场域,或再现公共舆论场中对己有利的声音,或攻击“敌手”薛蛮子。
站在“这样的行为不值得叫好”阵营里的不乏其人。除了与司马南同样被贴上“五毛”标签的吴法天、韩德强、张宏良表示力挺司马南,同时辅之以对扔鞋着的严词批驳外,一向站在右派阵营里的意见领袖也纷纷将矛头对准了凭借扔鞋来宣泄不满和愤怒的“海大学生”。公知十年砍柴就此表示,“不应为年轻的大学生向司马南扔鞋子叫好。在西方扔鸡蛋或鞋是表示愤怒的常见方式,即使受到惩罚也比较轻微。但在中国,有难以预测的风险,这次司马南可能没有处理扔鞋学生的权利,但如果一些热血学生受到鼓励,下次向有权者扔鞋,会付出沉重的代价。”
在“就事论事”来拉拢民意支持之余,司马南及其追随者还不忘假借他枝。比如为揭开“慈善大使”薛蛮子的面具,张宏良不惜将其定义为“美国水军司令”,他的任务就是“造谣、围殴、辱骂爱国人士。”此外,还积极转发声称薛蛮子财富来自于欺诈以及昔日贵州贪官家属的指控。类似的作为,也逐一在司马南身上重演。
此外,为了替司马南喊冤,一些人还将视角拉回到了韩德强掌掴八旬老人一事上。而且,将矛头直接对准了颇具影响力和知名度的右派代表----央视评论员白岩松。在韩德强掌握老人事件发生后,白岩松在《新闻1+1》节目中毫不留情地将其斥责为另外的一种“汉奸”。而当类似的情况发生在司马南身上时,却并未见其有何表态。这自然容易点燃起左派群体的愤懑,因为“反共反华势力站在一起,得到所有反共反华势力的欢呼和支持。”
相对而言,支持扔鞋的一派在道德高地中占据的席位要少得多。从扔鞋现场视频来看,司马南多次打断提问学生的讲述,这一“把柄”瞬间成了倒司马南一派的有力武器。海南大学先锋宣讲团更是在微博转发视频时公开与校长叫板----“这才是真正的大学生,看过视频,你就知道,丢人的绝不是海大学生,学生给海南大学争脸了。至于谁给海大丢脸了,用屁股都想得出来。”
同样的声音,出自同为海大人的法学院副教授王琳以及现任诺丁汉大学当代中国学学院院长姚树洁之口。王琳先从校长邀请并支持这场演讲的动机入手,再表明自己的法律认识,“类似扔鞋或扔鸡蛋究竟定位为行为还是言论,法学界多有争议。若定位于言论,应受保护。就算定位于行为,也是以表达异议为内容的软暴力行为,类似于向对手吐口水,与肢体伤害有明显区别。”
如果说王琳的前期法律铺设还略显客观中立,则其后的表态则要直接有力得多。“视频显示,扔鞋的同学数次被打断。如果他的发言和提问超时,主持人可以委婉提醒,这是合适的。但这位同学从发言到提问再到扔鞋完成,不过两分三十秒。主讲人不尊重发言同学说话的权力在先,同学扔鞋表达抗议在后。这是细节,不可不察。”
身为海大校友、现任诺丁汉大学当代中国学学院院长的姚树洁也在9日通过认证微博呈明了自己态度。姚树洁写道,“司马南到了海南大学,假装是个超级名人,还以 一种马列主义理论家的身份自居。他小看了海南人,更小看了我的母校的那些学子。”“这位扔鞋的同学,表面上是不对的。但是,司马南的无知,还有校长的一些不妥言行,比起那位同学,更加不应该。”
司马南成舆论“靶子”
其实,梳理一番,不难发现,在演讲时被扔鞋这类“躺着中枪”的境遇并非独独发生在司马南身上。2009年,中国现任总理温家宝在英国剑桥大学发表演讲时成为扔鞋的目标;2010年,中国房地产巨头之一的任志强演讲时被扔了两只鞋。其中,向温家宝扔鞋的学生后来以违法公共秩序法第4款规定被起诉,虽然后来未获罪,但从“起诉”本身来看,扔鞋子行为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所以,在司马南该不该被扔鞋的问题上,不管是右派还是左派,在进入讨论圈之时就应该有了一个基本的共识,即要对话不要暴力,要文斗不要武斗。法律不追究并不能直接推到出受法律保护。在民间舆论场,虽然对司马南及被称为乌有之乡“四大金刚”的不满情绪尤甚,但这也不能成为其动用暴力手段宣泄不满、逃开法律追责的护身符。
事实上,司马南遭遇的攻击已经不可胜数,俨然成了公共舆论的“靶子”。比如,公开活动被砸场子、因重庆事件一时间成为爆料对象,等等。而对于后一个问题,在《薄案引发爆料热潮 毛左派司马南“领衔”中枪》中已有过详细论述。
司马南被扔鞋引起的喧嚣和争论或将很快被冲刷到公共视野之外,但从此事引起的左右派之间的“汉奸”、“五毛”的对骂,以及不以思想之争达至真理为终极目标的互射“水炮”带来的反思,至少不该就此偃旗息鼓。大辩论时代的中国,需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左右交锋。同样地,一个民主的国度,一个好的法律制度,不应该只保护特定意识形态人群的权益。如若不然,不仅很难从根本上扭转政治上、甚或言论上的革命态势,也很难让“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真正成为引领民众行为准则的箴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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