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政部发布修正《大陆地区人民按捺指纹及建档管理办法》第3条,并于22日起实施。未来已接受指纹建档的大陆配偶,及项目居留的大陆地区人民,再次入境时将无须再按捺指纹比对身分,预计在台约30万名的大陆配偶均可因此受惠。
移民署长谢立功强调,过去上述规定对申请来台团聚、居留或定居的大陆地区人民,都应按捺指纹并建档管理,且于再次入境时,仍须按捺指纹核对身分后,才能入境。
谢立功说,因此一规定所规范的对象,大多为大陆配偶,对经常出入境或携家带眷返台的大陆配偶造成很多不便。为达简政便民,移民署决定修正现行规定,以使该大陆地区人民入境通关更为便捷。
谢立功表示,早期因时空背景因素,常有大陆地区人民冒用身份来台,因此订定此项入境按捺指纹比对身分的规定。随着两岸交流日趋密切,两岸人民通婚日益增加,大陆地区人民来台的限制也逐步放宽,类似冒用身分来台的情形已不常见,考虑相关入境通关的便利性,修正相关规定。
谢立功也强调,有鉴整形风气盛行,实务上常遇有当事人面貌与证件上的照片明显不符,或曾有偷渡、冒用身份等情形。为求慎重,这项办法仍保留查验人员对再次入境的大陆地区人民,如果身份的真实性有疑虑,仍可要求按捺指纹以核对身份的规定,兼顾执行的弹性,及确保国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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