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终院13日判决驳回何俊仁及梁国雄就特首选举呈请及司法复核提出的上诉申请。换言之,梁振英当选特首官司已全部了结,但梁对僭建问题仍拒绝解释。
香港终审法院13日作出终极判决,驳回特首选举参选人何俊仁及立法会议员梁国雄就特首选举呈请及司法复核提出的上诉申请。换言之,针对梁振英当选特首的官司已全部了结,而最少5次表示官司完结后即会交代僭建事件的梁振英,13日仍两度拒响应何时解释其僭建问题,晚上只简单的说,“我与律师会进一步商讨,看看还有没有一些司法程序的手尾要跟进”。立法会内无论泛民主派或是建制派,一面倒要求梁振英履行承诺,开诚布公,尽快交代僭建事件。
民建联立法会议员叶国谦说,就算梁振英说要时间看判辞,也不能迟过一星期内回应。民主党则称,即使何俊仁官司败诉,但不代表梁没有诚信问题,会要求梁向立法会交代。提出诉讼的何俊仁说,法理上他本人已输了,不能阻止梁当选的事实,但梁不能回避,需尽快交代事件。
梁振英2012年3月胜出特首选举,至6月21日被揭发其大宅有僭建,梁随后道歉,并于一周内派人拆卸6处僭建物;落选的何俊仁及特首选委梁国雄不满梁选举前作出失实宣称,更利用僭建丑闻攻击对手唐英年,遂先后提出司法复核。梁振英其后于7月就任特首,4个月来至少在5次公开场合提出以案件已进入司法程序、不宜评论为由,拒绝交代事件,但承诺在司法程序结束后会“开诚布公”。
梁振英13日午出席城大活动后,从会场另一门口离开,没有响应在正门等候的记者。到了晚上出席理大校庆活动前,他发表简短响应:“终审法院今早在判辞中驳回何俊仁先生他对我的指控,对此我是表示欢迎的。这件案件,我与律师会进一步商讨,看看还有没有一些司法程序的手尾要跟进。多谢大家。”对于梁振英何时会响应僭建事件,特首办表示没有补充。
终院13日就何俊仁的选举呈请下判决。何俊仁指控梁振英在特首选举期间分别两次作出不实陈述,其中第一次于2011年5月14日,即梁宣布参选的6个月前,梁主动邀请传媒中人到其山顶大宅晚餐,称家中没有僭建。另一次则于2012年2月13日特首选举论坛,梁批评对手唐英年于僭建问题上说谎。
终院的判辞认同原讼庭法官林文瀚的判决,认为梁2011年5月向记者表示家中没有僭建与选举相距逾半年,不应视为选举陈述;另外,梁于2012年初的选举论坛上攻击唐英年有僭建问题,不等于宣称自己家里没
有僭建,故裁定选举呈请没有“合理的可争辩理据”。
另外,对于原讼庭裁定特首选举呈请须于7日内提出乃违宪,终院认为这项判决对日后所有选举呈请的提出期限有重要影响,同意律政司向终院提出上诉,何俊仁及梁国雄质疑选举呈请与司法复核被裁定不可同步进行,也有重大公众利益,可以上诉终院。
何俊仁于庭外承认选举呈请失败,法律上的行动已经完结,对此他并不惊讶,将来会检视选举规则是否需要收紧。梁国雄则认为僭建事件是梁振英的丑闻,又指梁“逃避不到市民及上天对他的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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