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成龙日前言论称,香港已成游行之都,有评论指,游行示威是提醒港府正视社会问题,也同样是爱香港的表现。“游行集会言论自由”是香港之宝,应要小心保护。
成龙言论再惹风波,他接受内地杂志访问,说香港已变成“游行之都……骂中国,骂领导人,什么都骂,什么都游行。应该规定什么可以游行,什么不能游行。”
成龙电影早已进军好莱坞(Hollywood),但非常可惜,他的思维未有同时“西化”,仍停留在清朝留小辫子的年代。他对游行异常厌恶,认为“游行之都”是令香港蒙羞。他不明白,“游行示威”是香港人享有的言论自由,是香港有别于内地城市的最大分别吗?其实他明白的,因为他有参与的“香港演艺人协会”,过往也多次游行。
1992年香港电影界反黑帮暴力大游行、1997年“打击盗版大游行”、2006年,政府总部游行,谴责杂志刊登艺人锺欣桐的偷拍更衣照片。请问成龙大哥,过去演艺界举行的这些游行,是不是有份制造香港成为“游行之都”?这些游行,是否属于“什么都骂”的游行?难道说,你们的游行就是争取业界合法权益,香港其它游行,便是搞乱香港,“什么都骂”的无理游行?
如果要规定“什么游行可以,什么不能游行”,那万一成龙大哥你发起的游行,不获批准,你又作如何想?
香港艺人热心公益,积极参与社会活动,值得称许;但别忘记,社会活动,形式繁多,慈善捐钱,可以帮助香港,但游行示威,提醒政府正视社会问题,也同样是爱香港的表现。
成龙说香港是“游行之都”,却没有解答,何以香港有这许多游行?是香港人太无所事事?还是政府不济,施政不妥,市民唯有游行呐喊?
成龙的《十二生肖》主题是抢救国宝,但别忘记,“游行集会言论自由”,也是香港之宝,同样也要小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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