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牢骚怪论:平息在和谐成本中的孤岛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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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冠以“史上最牛钉子户”的重庆“孤岛风波”,终于在众目睽睽的观望之中以“当事各方都满意的协商(妥协)结果”而得到了平息。这种意料之中的“利益妥协”事件,不但符合构建和谐社会的艰难共识,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典型实践。由此可见,虽然“孤岛风波”的平息印证了“没有办不到,只有想不到,只要想得到,就能办得到”的哲理名言,但是也要看到,“孤岛风波”的平息事实上是以超量“和谐成本”为代价的和谐实践。换言之,构建和谐社会需要付出“和谐成本” 应当作为我们思考“和谐社会任重道远”并非虚言的严肃含义。

翻看我国的历史文化传统,虽然不乏“以和为贵”的妥协精神传承,但每每遇到利益冲突的时候,利益冲突各方往往很难真正利用“以和为贵”的妥协精神来解决问题,反而喜欢站在斗争哲学的思想意识上不惜代价搞成诸败俱伤的结果,也不愿意丢失面子。也就是说,在我国的历史文化传统中,斗争哲学始终是社会生活的主流,“以和为贵”的妥协精神也许从来都没有成为社会生活的主流,尤其是我国近代社会生活更是如此,斗争哲学还具有非常顽固的市场基础。好不客气的讲,长达三年之久的重庆“孤岛风波”就给我们留下了斗争哲学的深刻印象。当然,愚下并非是彻底反对斗争哲学的迂腐之人,而是要指出斗争哲学与妥协精神在不同历史条件下如何运用适度的问题,如何把斗争哲学的成本与妥协精神的成本作一种比较性选择的问题。简言之,在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我们究竟要付出多大的“和谐成本”,才是适度的理想成本。

重庆“孤岛风波”原本只是普通的城市建设拆迁纠纷,完全可以在“以和为贵”的妥协精神中得到解决。然而遗憾的是,当事各方非但没有站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艰难共识上选择“利益妥协”的“以和为贵”的解决方式,而是互不相让的选择斗争哲学方式以维护各自的面子需要,进而造成震惊中外的“孤岛风波”,虽然最终还是在“以和为贵”的妥协精神下得到了解决,但是,当事各方包括整个社会却不得不为此而付出了超过适度理想的“和谐成本”,这不能不说是一种非常遗憾的“圆满结局”。

君不见,波及全球的重庆“孤岛风波”,使国家的政治声誉、社会形象和法制建设遭到了一定程度的国际贬损,付出这样的“和谐成本”真的值得吗?君不见,重庆市政府有关部门(包括司法部门)在“孤岛风波”中的所作所为遭到社会舆论不同程度的指责、质疑、诘问和批评,进而付出政绩形象这样的“和谐成本”真的值得吗? 君不见,惟利是图的房地产开发商在“孤岛风波”中遭到的社会责骂、赌咒和经济损失,付出这样的“和谐成本”真的值得吗?君不见,“固执己见”的房主在“孤岛风波”中遭到的生活折磨和精神打击,付出这样的“和谐成本”真的值得吗?……,总之,在“孤岛风波”中的当事各方付出的直接“和谐成本”与整个社会付出的间接“和谐成本”,究竟应该是多少才算适度理想,难道还不值得人们理性地思考吗?

不可否认,构建和谐社会是要付出“和谐成本”的,问题是“和谐成本”怎样才算适度理想和全社会怎样分担,才是我们需要探讨的深度话题。愚下认为,政府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主导力量,掌握着构建和谐社会的全部行政资源和绝大多数自然资源,因此,政府事实上就是“和谐成本”的主要承担者。换言之,建设什么样的民主政治环境、民生保障制度、民意诉求渠道、公平正义环境、依法行政体系、权力监督机制、利益博弈模式、矛盾解决方式……等等等等把“和谐成本”控制在适度理想的科学框架内的和谐社会,这才是最重要的。唯有如此,全社会在建设和谐社会中发生的“合法利益冲突”现象,才有可能共同分担除政府承担主要的“和谐成本”后的其他适度理想的“和谐成本”。反之,在并不适合斗争哲学的领域屡屡发生你死我活的斗争现象的话,不但“和谐成本”得不到有效控制,和谐社会的建设也有可能遥遥无期,这并非耸人听闻。一个适度理想的“和谐成本”分担的社会,何愁和谐社会不能早日到来呢?这大概就是“孤岛风波”带给我们又一种思考社会问题的视角吧?一家之言,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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