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中国维权律师刘晓原透露,曾因爆料“李旺阳离奇死亡”事件被捕的异议人士朱承志,已经被变更了强制措施,目前被转为为期6个月的监视居住。
从朱承志的维权律师刘晓原处获悉,他在依法要求会见他的当事人朱承志时被告知,办案机关对朱承志变更了强制措施,朱承志已被从看守所押解到一个秘密的地点,实施为期6个月的监视居住。
刘晓原表示,湖南邵阳公安机关在羁押朱承志期限到期时,对朱承志实施了监视居住,目的是为了不让律师会见朱承志,并阻止律师调阅朱承志案件的档案。
刘晓原说,根据中国法律规定,朱承志被控“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案子在被移送到检察院提起公诉后,律师有权不经过任何人批准,就能调阅案件材料并会见朱承志。
但是他透露,实际上,在朱承志被监视居住后,律师要想会见他的话,就要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否则将无法会见朱承志,而批准会见与否,完全取决于公安机关。目前刘晓原会见朱承志的要求已经在公安局那里碰了钉子。
2012年7月25日,朱承志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被湖南邵阳检察院批准逮捕。而在此前一个月,湖南发生了民运人士李旺阳“被自杀”离奇死亡案,作为李旺阳生前的同乡、同学兼好友,朱承志把李旺阳离奇死亡的消息和照片发在网上公布于世,因此成为当地公安机关的眼中钉而被收审关押。
刘晓原说,根据他的了解,朱承志的案子并不严重,根本涉及不到什么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罪名。如果严重的话,早就移送到检察院起诉,在法院审判了。
同时,刘晓原引述朱承志家人的话说,公安机关要求朱承志在“不再关注李旺阳死亡事件保证书”上签字时,遭到了朱承志的拒绝。而后,朱承志被关押至今。刘晓原认为,朱承志的案件不应该向更严重的方向发展,“因为他的案子跟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连不到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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