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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坎原村党支书薛昌被免省人大代表

1月21日,广东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39次会议表决通过了罢免乌坎村党支部原书记薛昌的省十一届人大代表职务。据了解,薛昌已于2011年11月1日因乌坎事件中民众抗议的情况属实被免职。

21日,广东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许光超在全体会议上作报告说明时称,因涉嫌犯罪,汕尾市人大常委会根据选举法的有关规定,于2012年11月20日罢免了薛昌的省十一届人大代表职务。会议表决通过了该报告。

据了解,薛昌系汕尾市陆丰市东海镇乌坎村党支部原书记。于2011年12月16日因土地买卖、财务管理等方面的违纪行为被当地纪检机关实行“双规”。

而早在2011年12月9日的汕尾市政府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就通报了乌坎村“9·21”事件的处置情况,当中提到11月1日,东海镇党委对存在违纪问题的乌坎村党支部书记薛昌、副书记陈舜意予以免职处理,并接受陈舜意辞去村委会主任的申请。11月17日,市纪委对薛昌和陈舜意进行了立案查处。

此外,21日的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39次会议还接受了省人大常委会农村农业委员会原主任委员陈弘平、梅州市梅县人民医院原院长谭忆广辞去省人大代表职务等。陈弘平系揭阳原市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农村农业委员会原主任委员,去年11月因涉嫌严重违纪问题,接受组织调查。谭忆广系梅州市梅县人民医院原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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