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开幕,温家宝总理在人民大会堂主席台上的深深三鞠躬,标志着十年胡温时代徐徐落下帷幕。古人云,“知我罪我,其唯春秋”,说的是历史的评价。对于公众人物,最靠谱的还是民众的评价。政声人去后,金杯银杯不如口碑。作为民众的一员,也是这十年历史的参与者和见证人,仅就个人有限的见闻和感受,说说我心目中的胡温十年。
一、民生改善大
春节回乡下过年,对于农村的变化和农民生活的改善,有着直观的感受。现在种田,不仅不要交税,国家还有补贴,除水费以外,基本上没有其他负担。实行新型合作医疗,农民因病致贫返贫的问题正在逐步得到解决。“村村通工程”兴建的水泥路,方便了村民的出行。青壮年外出打工,收入可观,有的新建了楼房,有的到县城或镇上购买商品房。少数人家购买了汽车,小日子过得有滋有味。在城镇,困难群众的生活得到改善,低保、医保制度惠及多数居民。保障房、廉租房建设,改善了居民的居住条件。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增加退休人员工资,居民收入水平不断提高。
民生的改善,得益于经济的发展和财政收入的增加。十年间,中国GDP从2002年的14538.30亿美元,增加到2012年的82502.41亿美元,在世界排名从第6位上升到第2位。财政收入从2002年的18903.61亿元,增加到2012年的117209.75亿元,增加6.2倍。面对世界经济危机的严重冲击,“非典”疫情、汶川地震等重大灾害的不利影响,能够取得如此骄人的成绩,实属不易。
二、民主进步小
与民生的改善比较起来,民主的进步显得逊色,但还是有所进步。突出的一点,是决策中民意的影响分量加重。以贵州瓮安事件、广东乌坎事件为代表的一批群体性事件的最后解决,顺应了民意。以厦门PX项目为代表的一批影响环境的项目,在遭到众多民众的反对之后,或下马,或迁址,民众的合理诉求得到尊重。不过,此类民意影响决策的正面典型,只出现在局部地区,主要与当地领导人的民主素养和执政理念有关,还没有上升到国家制度的层面。此外,党内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基层民主虽进行了某些探索,但总体上进步不大。
三、法治有反复。
此处所谓反复,指的是有某些进步,也有某些倒退。一方面,有一些好的法律法规出台,比如,由孙志刚事件导致国务院废除了《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代之以《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国务院出台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司法部门出台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等等。对《刑法》、《刑事诉讼法》等一批重要法律进行了合理的修改。另一方面,在司法、执法环节,问题较多。公检法联合办案的专案组,在重庆等一些地方重新出现;刑讯逼供依然存在;律师的辩护权受到打压,由此造成新的冤假错案。以维稳压倒维权,对上访民众采取关黑监狱、送精神病院、劳教、判刑等非法措施,严重侵犯公民人权,成为最不得人心的一种恶政。
以上三点,是就内政而言。在外交上,总体上比较平稳,没有大的失误。在两岸关系上,与台湾的关系由缓和到改善,可圈可点。“一国两制”在香港、澳门继续实施,繁荣稳定得以保持。
回首十年来路,感受最深的一点,就是成绩也好,问题也好,既与制度有关,也与领导人的个人素养有关。胡温作为平民出身的领导人,深知民间疾苦,情系普通百姓,下大力改善民生应在情理之中。由于缺少政治家族的强力支撑,因而处事小心谨慎,这样在政治体制改革方面就难以有大的作为。由于受到现行制度的制约,一些好的主张或因意见分歧不能达成共识,或在实施过程中受到抵制。前者如官员财产公开难以推行,后者如构建和谐社会在实践中打了大的折扣。
尽管留下了很多遗憾,但胡温十年仍然是不平凡的十年。综合国力增强,国际地位提高,人民生活改善,能够做到这些,已经难能可贵。作为这十年的当家人,胡温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作出了应有的贡献,实践证明他们是合格的总书记和政府总理。在他们即将离开领导岗位的时候,理应向他们表示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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