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丹麦模式”的治国经验和发展路径对我国建设和谐社会,丰富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有现实借鉴意义
丹麦等北欧国家已经基本实现了以“高品质,平民化”(quality + equality)为特色的经济发达和社会进步:不仅长期人均GDP名列世界前茅,而且幸福指数总能傲踞全球榜首。国际学术界在探讨世界各种政体实践的利弊时,不断关注丹麦模式的成功,研究如何“走向丹麦”(Getting to Denmark), 剖析了丹麦之所以成为世界上最为廉洁、最负责、最有活力、最具改革创新能力民主政体的成因。
丹麦模式的“成因”,简而言之,是因为在国家制度设置方面,最为妥善地解决了公权与私权,市场与政府以及效率与公平之间等基本要素的平衡制约关系。实现这一平衡的关键制度创新之一是“灵活保障”(flexicurity)制度,即兼顾社会福利保障和市场经济竞争活力,在公共部门和私人部门之间达到了几乎完美的平衡。加之丹麦长期施行理性的高税收政策,国家有充足的政治和物质的资源支持和发展如能源,节能,生物医药等的诸多战略重点行业。同时,政府在积极解决老年社保住房,下岗人员培训和再就业等社会福利问题方面,找到了适合本国国情的一系列可持续的解决之道。
丹麦模式的基础是自1993年主导该国执政理念的丹麦社民党政治理念。究其意识形态源头,实质上也是马克思主义,只不过依赖议会斗争为路径,与革命式的马列主义理论上同出一源,终极奋斗目标一致,是与我国意识形态最接近的发达国家。从理论上看,与十八大报告中提出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国家“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社会“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公民“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十分契合。如果我国能以其模式的精髓为鉴,比如从社保中拿出相应资金用于相关领域的福利(比如农民工社保,下岗再就业培训等),即使GDP略有下降,势必对于根本上解决维稳和国家的长治久安,起到积极作用。
(2)丹麦实现发展模式的“绿色升级”的配方对我国建设生态文明节约型社会有启发意义
北欧国家在节能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实践中,不同程度的走在世界前列,丹麦尤其表现突出,创造了举世瞩目的“丹麦绿色发展模式”。过去四十年间,丹麦成功完成从完全依赖能源进口到能源独立的转型,成功实现了经济总量与能耗和碳排放完全脱钩,并形成一套完整的能源发展和能源安全战略,正在向“零碳”目标稳步迈进,即在2050年前在不使用核能的前提下,完全摆脱化石能源而非绿色能源不用。
从制度建设上来说,这个“零碳”战略的基础是以公私部门和社会各界之间的有效合作为基础,通过“与时俱进”的完善立法,实现从源头遏制浪费。从文化上来说,丹麦今天的这个“零碳转型”的基础,与其一百多年前从农业立国到工业化现代化的转型的基础一样,均是依靠丹麦特有的全民终生草根启蒙式的 “平民教育”,通过创造全民精神“正能量”而达到物质“正能源”,从而完成向着更以人为本、更尊重自然的良性循环的发展模式的“绿色升级”。
尽管丹麦国情与我国不可同日而语,但其作为一个完整的国民经济体实现“低碳”、进而“零碳”的现实可能性,丹麦绿色发展模式对于世界的示范意义不可低估。丹麦实现这一成功转型的实践经验,对我国有较大的借鉴意义。丹麦四十年前传统的能源结构与我国基本相似,以煤炭和油气等化石能源为主;丹麦过去数十年的转型,通过开发利用风,太阳,生物质等逐步实现绿色能源替代。国内一些城市群的体量和发达程度与丹麦有直接的可比性,因此丹麦绿色发展模式的成功经验及其诸多具体做法和最佳实践,对于我国正在走向城镇化的城镇和地区有较大的可比性和实际的借鉴意义。(3)与丹麦等北欧国家建立特殊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对于新世纪大外交的战略意义
新世纪我国外交所面临的最大挑战之一,似是在中美既博弈又合作的复杂关系中找到适当的平衡点。同时,我们面对的是一个更加全球化多元化更加开放的新世纪国际地缘政治新格局。探寻如何减少和克服错综复杂的国际关系中对我国的不利因素,继续扩大和巩固改革开放以来所开创的外交新局面和新机遇,势必需要有更多崭新的战略视角,争取到更多更加有利于我“和平”与“发展”的战略支点和合作伙伴。
纵观我国大外交的外部环境,北欧国家似乎可以扮演对我有利的特殊战略角色。首先,北欧诸国在西方世界乃至全球均有重要影响力;其次,丹麦瑞典等国一向重视于中国外交,是最早承认新中国、与我建交的西方国家。如果我国今天争取与之结成特殊关系,很可能是新世纪新外交的明智选择。
丹麦等国因特殊的地理历史文化等原因,其公民和领袖大多再爱国的同时,有“天下为公,世界大同”的全球化眼光和胸襟。 世界五百强公司中的北欧公司所占比例,按人口比例计远远高于任何其他国家和地区,人民英语普及率几乎是百分之百。丹麦等国在国际关系中基本中立,人均援助非洲金额比例全球领先,没有任何直接的国家安全的压力。在这方面,与同样高度全球化,绿色节能和极具创新力的以色列迥然有别。
我国与丹麦等国家的关系,完全可以建立在平等互利互惠的基础上:只需我们在比如绿色技术等相关市场中稍有政策倾斜,鼓励我积极“走出去”的企业对北欧国家进行商业投资(比如欧洲著名零碳试点城市丹麦松德堡规划中建立现代化“中国城”[Chinatown],就应该是国内企业家看好,中国政府背书的好项目),在目前世界经济不景气的大气候中以市场方式为其排忧解难的同时,争取丹麦等北欧国家在国际重大问题上的默契支持、奥援呼应,甚至促其成为促进和沟通我们和美国西欧等大国间良性关系互动的居间者,改变目前我们在国际上单打独斗无人声援的现状。我国作为重新崛起中的中华文明的载体,在继续帮助穷国和广交朋友的同时,也需要几个在国际上形象佳、口碑好的发达国家为高端挚友,北欧诸国正是这种合适对象。
要之,从建设和谐社会,实行绿色可持续发展、争取国际支持三方面,北欧诸国都应是我国努力争取、团结合作、学习借鉴、互利共赢的最佳对象。上述意见,望有关领导在决策中能予以考虑,并引起国内各界的更多关注和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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