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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某等人强奸案一审宣判,李天一获刑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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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受关注的李某某等人强奸案26日上午在北京市海淀区法院一审宣判,法院以强奸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李某某有期徒刑10年;王某(成年人)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魏某某(兄)有期徒刑4年;张某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魏某某(弟)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记者涂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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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鸽黑超遮面抵海淀法院9:04 梦鸽黑超遮面抵达海淀法院,进入安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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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上午,北京市海淀法院将对被告人李某某等五人强奸一案进行公开宣判。9时04分,梦鸽抵达海淀法院,戴黑色墨镜,黑衣长款风衣,下车直接进入安检口。9时11分梦鸽通过安检,进入法院。期间,记者喊她名字,梦鸽没有回头回应。

在梦鸽之前,李家法律顾问兰和来到海淀法院安检厅门外,接受媒体采访。兰和表示,如果李某某被判有罪,坚持无罪辩护的辩护律师已与家属商定一定会上诉。

8月28日和29日,海淀区人民法院对李某某等五人涉嫌强奸一案依法进行了不公开开庭审理,两名被告人不承认起诉指控的事实和犯罪,三名被告人对起诉书的指控不持异议并当庭道歉,部分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已经明确要对被害人进行赔偿。李某某当庭否认殴打杨某,否认与其发生性关系。

北京法院网昨天下午发布消息称,宣判后,海淀法院将就案件审判情况召开新闻通报会。会后,海淀法院相关人员将通过人民网、北京法院网、北京法院直播网与网友在线交流。届时,北京法院网官方微博“京法网事”微博将直播该案宣判、新闻通报会和网络访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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