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4日,中国第二个「国家宪法日」,截至当天下午五时,官方新华网首页逾百则新闻,对此只字不提,这一天就跟全年其余364天一样,不值得怎么报道和纪念,懒得一理。内地几大新闻门户网站,如网易、腾讯、搜狐等,「宪法日」一词亦无影无踪。
至于人民网的首页,过百个新闻标题中,有三个与宪法相关,分别是「12月4日国家宪法日」、「如何学如何加强?」和「专题」,但它们都被中央出台「八项规定」三周年(12月3日)的报道骑着。官媒冷待甚至零报道宪法日,或许折射了当局的一种态度,就是平日不怎么重视宪法,宪法日正日亦无需大费周张,装模作样扮重视,反正大家过了亦不会知道,知道了亦不会当一回事。这就是继续我行我素,以「有法为无法」的真正作风,这跟一年前首个「国家宪法日」铺天盖地的宣传,简直就是天壤之别。
2014年10月,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将每年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这天是为了纪念现行宪法(八二宪法),在1982年12月4日在全国人大通过。
「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习近平如是说。我们不妨看看一年来,中国宪法实施得如何。
中国宪法第35条,保障中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第36条保障宗教信仰自由;第37条保障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第38条至41条,分别保障中国公民的人格尊严、禁止非法搜查、保护通讯自由和秘密、不得打击报复批评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公民。
但过去一年来,最少几百名维权律师及身边人被抓捕、被软禁、被失踪、被抄家、被截取通讯、被限制出境;禁书出版商及职员在泰国和内地失踪;香港时政杂志创办人在内地一审;狱中的刘晓波不能与家人通讯,家属亦无法每月探监一次;被当局以分裂国家罪判刑终身的中央民族大学学者伊力哈木,其家属亦无法享有正常的探视权;因纪念六四而被逮捕的维权律师浦志强,案件开审两度延期合共半年之久,有超期羁押之嫌。
再者,要实施宪法,最重要是一旦政府和当权者违反宪法时,要有违宪审查制度,以对其作实际约束。可惜,这一年来,中国在这方面毫无寸进。正如法学家江平所言,现在宪法最大的不足,就是缺乏违宪审查,法院不能直接引用宪法条文来判决。即使地方政府侵犯宪法所保障的公民权利,老百姓亦难以用宪法条文来作出控诉。没读过法律的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乔晓阳已撰文指,不会另设宪法监督委员会或宪法法院,只会完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宪法监督制度。
1967年8月,国家主席刘少奇被红卫兵围困在中南海批斗,他举起中国宪法大声抗辩,说:「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我是一名公民!」可惜宪法亦保不了他,最后,这名共和国第二任国家主席被摧残并失救至死。
今天,这事相信不会再在中国发生,如果发生,相信亦不会有人举起宪法自保。
无论如何,今次宪法日的纪念,官方向各界充分展示出,什么是中国速度和中国式记忆,亦说明了国家对宪法如何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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