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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福部大改造 立院三讀通過設置兒少署、長照署、中醫院、醫療科技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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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院會今日三讀通過衛福部組織法第2條、第5條及第8條條文修正案,為衛生福利部自102年成立以來,針對業務內容進行較大幅度機構調整。包括增設「兒少及家庭支持署」與「長期照顧及社會發展署」,確立三級機關地位。另並增設「國家醫療科技評估中心」與「國家中醫研究院」兩個機構,將提高用人彈性,吸引醫療科技評估及中醫研究的專業人才。今日院會通過的修正重點包括新劃衛福部「掌理事項」移出與整併業務:將原本分散在各司署的「兒少權益、長期照顧、國民年金及健保政策規劃」等業務條文移除並重新調整。授權併入新成立的次級機關(兒少署、長照署),作為新機關成立的母法依據。另明定次級機關的「設立與變更」確立「五署」架構包括中央健康保險署、國民健康署、疾病管制署、食品藥物管理署、社會及家庭署。修正改組條文:修法刪除「社會及家庭署」,並在法條中正式增設「兒少及家庭支持署」與「長期照顧及社會發展署」,確立新單位的法定三級機關地位。請繼續往下閱讀... displayDFP('ad-PCIR1', 'pc'); displayDFP('ad-IR1', 'm'); 此外,並增設「國家醫療科技評估中心」與「國家中醫研究院」兩個機構。特別是「國家醫療科技評估中心」,因台灣過去引進新藥及新醫療技術時,審查與科學評估流程往往較長。改制後該中心將擁有更高的財務與人事彈性,能採取更具彈性的薪資結構,吸引跨領域的醫藥、法規及經濟評估人才進駐。今日院會也接續通過上述機構組織法與設置條例。官員指出,此次調整將有助於明確劃分權責、合理配置人力資源、強化業務整合及提升推動效能。在兒童照護方面,「兒少署」將完善前端預防、中段輔導到後端照顧之組織結構,確保服務連續性;在長者照顧方面,「長照署」服務將更加多元與順暢;「國家醫療科技評估中心」與「國家中醫研究院」兩個機構將提高用人彈性,吸引醫療科技評估及中醫研究的專業人才。期望藉此為國人提供從出生至終老的全方位健康福祉保障,並實現總統「健康台灣」的願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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