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中市今年公費流感及新冠疫苗將自10月1日起分兩階段開打。(圖/台中市衛生局提供)
記者游瓊華/台中報導
秋冬是流感好發季節,台中市今年公費流感及新冠疫苗將自10月1日起分兩階段開打。台中市長盧秀燕今(15)日於市政會議表示,公費疫苗由中央配發,市府另自購疫苗,擴大提供中央規定以外的對象接種,包括學校教師。
衛生局長曾梓展表示,今年秋冬公費流感及新冠疫苗延續「左流右新,護肺顧心」策略,分兩階段開打。第一階段自10月1日起,共有11類公費接種對象,包括65歲以上長者、55歲以上原住民、安養及長照機構受照顧者與所屬工作人員、孕婦、醫事及衛生防疫相關人員、幼兒園及托育機構工作人員、居家托育人員、6個月內嬰兒的雙親或實際扶養者、滿6個月以上至國小入學前幼兒、具有潛在疾病者、學生,以及禽畜相關行業與動物防疫相關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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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局強調,疫苗依中央規定採「先到貨、先使用」原則,不接受指定品牌,民眾接種前可先向醫療院所詢問當日提供的疫苗品牌。(圖/台中市衛生局提供)
第二階段自11月2日起,開放50至64歲、未具高風險慢性病的一般成人接種。新冠疫苗部分,提供滿6個月至未滿6歲幼兒,過去未曾接種新冠疫苗者接種。今年公費流感疫苗採用三價疫苗,包含A型H1N1、H3N2及B型維多利亞株。
標準型疫苗共有東洋、GSK、賽諾菲、國光及高端5個品牌,其中東洋、GSK及賽諾菲適用於滿6個月以上民眾,國光及高端適用於3歲以上民眾。疫苗依中央規定採「先到貨、先使用」原則,不接受指定品牌,民眾接種前可先向醫療院所詢問當日提供的疫苗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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