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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岐山点名违纪官员 肃杀地方拖后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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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8日,中纪委书记王岐山在中纪委常委会议上要求各级纪检检察机关创新制度,强化自检,对违反“八项规定”的纪检检察干部,一律点名道姓公开曝光。而值得注意的是,地方“两会”多个省区存在贪官不点名成为“隐身人”的现象。

据悉,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曝光纪检监察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的通知》。《通知》要求,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并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各级纪委委员、纪检监察机关干部,各人民团体、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和金融机构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干部,在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公开曝光,内容包括违纪人姓名、单位、职务职级、主要违纪事实和处理结果。

而对于中纪委提出的“一律点名道姓公开曝光”的要求,地方在执行上却涵盖诸多“水分”。曾在《地方两会多省未点贪官名字》中报道,此前召开的各省“两会”上,多有不点名贪官等消极现象。有观察人士认为,中纪委此举一方面是为建立“检人者须自检”的形象,另一方面更是带头公示违纪者姓名,树立榜样,向存有浑水摸鱼侥幸心理的地方官僚利益集团施压,倒逼其公开官场败类和恶行。

地方官僚利益集团“抱团”作出相似动作,让中共反腐之途藩篱甚多。而此次的会议也指出,作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反复性,改进作风不可能一蹴而就。要扭住“四风”不放,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扣不断拧紧。而“公开曝光”是坚持、巩固和深化作风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强化监督的制度创新,是党务公开的实践探索。要建立公开曝光常态化制度,发挥党内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形成有力震慑、使之“不敢”的氛围。

此外,会议也特别强调“自身硬功”问题,称打铁还需自身硬,正人先正己。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创新组织制度和监督制度,带头强化自我监督,对存在的“四风”问题要敢于瞪眼、敢于红脸,从严执纪、不留情面。对匿情不报、压案不查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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