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4月24日发布公告,任命胡云腾、刘贵祥为中国二级大法官。胡云腾现任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所长,兼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师范大学刑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刘贵祥现任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
曾在《法官不再是官 习或中意大法官制》一文中有过表述:习近平此前在中央政法委的内部会议中用了颇多笔墨阐述了“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司法人员管理制度”,结合今天中国司法改革的大背景,话语背后或许意味着习近平准备从“人”的角度切入,破解中国长久以来饱受诟病的司法体制,这其中重要的内容就是对于法官制度的变革。分析认为,大法官制度或在不久的将来在中国法官制度中得以施行。此后种种迹象表明,习近平已经在朝着建立中国“大法官制度”的方向持续推进。此番再次公开任命两名大法官,则证实了这种判断。
胡云腾简历
胡云腾,安徽省霍邱县人。1983年毕业于安徽师范大学政教系,1986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学院(现西南政法大学)刑法专业,同年到安徽大学法学院任教,1991年初到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攻读刑法专业博士学位。曾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所长。
现任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所长,兼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师范大学刑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刘贵祥简历
刘贵祥,男,汉族,1963年3月生,河南新乡人,中共党员。1984年7月毕业于郑州大学法律系,1987年7月获吉林大学法学硕士学位,法学博士,教授。
1986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7年参加工作。1987年7月任国家统计局政策法规司干部。1992年10月任国家统计局政策法规司副处长。1994年10月任国家统计局政策法规司处长。1996年9月任最高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干部。1998年11月任最高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正处级审判员。2000年9月任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正处级审判员。2001年12月任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局级审判员。2002年8月任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副主任。2008年12月任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2013年6月任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二级高级法官。2014年4月任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二级大法官。中国大法官“炼成”记
中国的大法官,究竟是怎么产生的?有何轨迹可循?以现任中国首席大法官周强为例,2013年3月15日,53岁的周强接替王胜俊,成为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纵观周强履历,7年的西南政法学院法律科班出身,10年司法系统工作履历,最终得以问鼎中国首席大法官。
周强是中国第十三任最高院院长。在他之前,沈钧儒、董必武、谢觉哉等一批党和国家领导人,先后在最高院院长这个职位上担任过最高院院长。回望历史能发现,新中国的首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沈钧儒,尽管生长于战乱年代,仍旧具备着无法比拟的法学背景。他们无疑都是中国大法官。不过,根据1995年2月28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大法官”这个称谓,除了适用于最高院院长(首席大法官),也适用于最高院副院长、最高院审委会委员、各省高院院长(称谓分别为一级、二级大法官)。
严格说来,周强是也是四任首席大法官(其他三位分别是建新、肖扬、王胜俊)中,第二位法律科班出身的院长(第一位是肖扬,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
此外,与此前的历任院长相比,周强绝对具备年龄优势:此前的九位院长任职时,约为67.4岁,但周强任职最高院院长时,仅53岁,名副其实为最高院里,最年轻的院长。当然,让外界对周强充满期待的,不仅是他的法律背景,也在于,他此前10年的司法系统工作,以及他从政期间,浓厚的法治色彩。科班出身的周强,在主政湖南期间,大力推进“法治湖南”建设,出台了行政程序规定和政府服务规定。
从周强的任命经历可以看出,历任大法官中大多均有党政系统的工作经历,从某种程度上说更像是“官员”。
新中国成立之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正、副院长,必须从法官或具备法官条件的人员中,择优选出,而本科以上毕业,且为法律专业或具有法律专业知识,是法官必备条件之一。
如果把从基层做起,在司法系统内成长的法官,称为“司法型大法官”,历任最高院院长中,真正符合这一条件的,为数甚少。但以此分析各省级高院现任院长,就有其意义所在。据统计,在统计到的31名现任地方高院院长中,从基层司法系统做起,一路做至大法官的,有14名;主要以法律为知识背景的,有15名。从从政履历来看,这些符合条件的“司法型大法官”,也不尽相同。有的有法科知识背景,有的则没有;有的是一路从基层司法系统做到大法官,有的中途辗转过党政系统。最为稀缺的,当属既有法科知识背景,又是从基层法官做起,一直做到大法官的。据不完全统计,符合上述条件的地方高院系统现任大法官,只有江西省高院院长张忠厚、山东省高院院长周玉华、湖南省高院院长康为民、四川省高院院长王海萍、贵州省高院院长孙华璞等5人,仅占16%。更多的现任地方大法官,其从政履历,则是党政、司法系统交替。比如在最高法院系统的现任15名大法官中(1人资料不详),有过长时间党政系统工作经验的,有3个:分别是院长周强(团中央、湖南省委)、常务副院长沈德咏(政法系统工作5年)和政治部主任徐家新(中组部工作)。
值得注意的是,有过党政系统经历,或者履历中,主要为党政系统经历,不代表这些高院院长不具备法学求学背景。事实是,在依法治国的这个时代,无论是党政系统,还是司法系统的工作,都需要以法学知识作积淀。业界一致认为,“将来的大法官产生,应该考虑让更多的司法专业人才参与,让更多律师可以有进入司法系统工作的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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