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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引混乱官方辟谣:禁止批评性报道系误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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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6月18日下发通报,禁止新闻记者和记者站在未经本单位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开展批评报道。禁令一出随即引发舆论一片哗然,“新闻已死”的扼腕叹息声此起彼伏。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党组书记蒋建国在接受悦读中国采访时表示,公布8起新闻敲诈典型案例,目的在于治理新闻敲诈、推进“双打”行动,但被误读为不允许批评性报道,事实上记者的正当合法的采访权益历来被保护,新闻媒体开展舆论监督也一直被支持。

2014年3月,中宣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9部门联合印发通知,决定开展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专项行动,这就是上述所提到的新闻界“双打”行动。中国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6月18日的通告正是对“双打”行动的落实和贯彻。

6月18日,中国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通报8起典型新闻单位和记者的违法案件,并要求各新闻单位对记者站、网站经营部门、采编部门进行“集中清理,禁止记者站跨行业、跨领域采访报道”。《财经》杂志副主编罗昌平在新浪微博中称,通报中的“双跨禁令”始于2005年4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布的《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舆论监督工作的意见》。

公开资料显示,2005年4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舆论监督工作的意见》,严格要求地方媒体、专业类媒体及中央新闻单位所办的子报子刊按办报宗旨和自身定位来履行报道职责,不得跨地区、跨行业进行舆论监督,不得跨地区、跨行业采访报道突发事件。

通报还要求各新闻媒体把好报道审核关,禁止记者站和新闻记者私自设立网站、网站地方频道、专版专刊、内参等刊发批评报道。一些网民在新浪微博上说,禁止新闻记者和记者站未经本单位同意私自开展批评报道,等于是新闻界禁言。腾讯微博上也有网民批评这一通告,一位网民不无讽刺地说,“禁止有记者岂非更加省事”。

面对如潮的议论和批评,中国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党组书记蒋建国不得不澄清,规定的出发点意在减少记者用负面新闻敲诈勒索政府和企业,是在扭转新闻记者的一些不良印象,防止新闻媒体的生态发展环境恶化。蒋建国虽然没有点名批评,但

是《新快报》的两根骨头和《京华时报》对企业连篇累牍的批判早就是明证,央视财经频道的郭振玺事件更使得媒体和记者的声誉雪上加霜。

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的出发点是好的,但是却又一次触及了中国媒体人的痛处。中共党媒《人民日报》旗下《环球时报》点出了问题的症结:围绕“言论自由”的深层争议一直在媒体圈中存在,对批评报道的任何管理都会让一些人形成对这个问题的联想。对市场化媒体当前经济下滑的焦虑,与部分人的长期困惑交织在一起,造成了敏感的事情更加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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