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中纪委完成了本届纪委组建以来的第二次机构改革,纪检监察室总数由8个增加到12个。随后,中国地方纪检系统以中纪委为“蓝本”,启动机构改革调整内部机构。7月2日,中纪委表示已有31省纪委内设机构调整方案获批。据陆媒中国经济周刊报道,截至8月24日,中纪委官网已发布24个省级纪委完成内设机构调整的信息,并公布了调整后的内设机构组成情况。加上此前进行的一轮机构调整,目前中国31个省级纪委均已基本完成两轮内设机构调整。

新疆纪委设立政治纪律监查室
这些省级纪委改革,最大的共同点是效法中央纪委,聚焦反腐主业,增设纪检监察室。据悉,此轮调整后各省级纪委纪检监察室新增61个,总数由170个增加到231个,增幅达36%。完成调整后,各省级纪委纪检监察室多数为7至8个。其中河南省最多,达到11个。从新增的数量来看,北京、山西、浙江、四川等地纪委的纪检监察室都增加了2到3个。这表明,在全国范围内,中共纪检系统的反腐“战斗部队”大大增加了。
十八大后,中纪委将工作重心聚焦反腐败,共展开了两轮内设机构调整。第一次是在2013年5月前后完成,增加了两个对地方的"查办案件室"(即纪检监察室)"党风政风监督室"和"执法和效能监督室"。第二次是在2014年3月,分别对中央、地方、纪检监察干部各增设1个查办案件室,同时将原监察综合室等6个内设机构分别"二合一"。两轮内设机构调整后,中纪委内部机构设置、人员配置进一步向办案倾斜。
就在中纪委第一轮内设机构调整完成后,各地纪委也纷纷转变职能,将主业聚焦于办案。据中纪委网站消息,截至2013年10月底,已有2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纪委初步完成了第一轮内设机构调整。与中纪委同步,从2014年3月开始,各省级纪委开始第二轮内设机构调整。31个省级纪委中,最早启动内设机构调整的是北京市纪委监察局,完成时间为4月中旬。据悉,各省级纪委具体的机构调整方案均参照中纪委的做法,即在干部监督室基础上组建组织部,在宣传教育室基础上组建宣传部,以此确保与中纪委在机构上基本一致。据悉,目前地方纪委的机构调整已经开始从省一级下沉到市县一级。
除了效法中纪委的改革方案,增设与改组机构外,在省级纪委第二轮内设机构的调整过程中,面对如何充实办案力量这一问题,省级纪委遵照了中纪委调整内设机构时所提出的“三不增”原则,即保持现有内设机构总数不增、行政编制总数不增、领导职数总数不增。
对于31省级纪委完成内设机构调整,中共中央党校教授张希贤表示,这表明省级纪委系统下一阶段将进一步加大反腐败案件的查处力度,以及反腐败的查处将进一步向深入方向发展。他表示,随着地方办案力量的充实,下一阶段地方的反腐行动将主要指向三个方面,其一是房地产领域,其二是省属的国有企业,其三便是最基层的干部与地方黑恶势力。中国制度反腐专家李永忠补充说,大量充实一线办案力量,是为了在短期内对腐败形成一种震慑,将形成一种反腐的高压态势。
中共多省同时进行纪委机构改革,增设纪检监察室,其实是为落实于2013年11月9日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简称: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的部署,其目的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将监督执纪问责的主业继续发展下去。中纪委书记王岐山在2014年年初要求,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中心任务,坚守责任担当,监督执纪问责,推进组织制度创新,在国家治理体系中发挥重要作用,探索实现治理能力现代化。综合纪委机构调整方案不难看出,中国多省份纪委增设纪检监察室其实就是呼应王岐山的“聚焦中心任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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