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反腐高压继续,高层在政治语言表态上也日趋强烈,预留的空间越来越小。对此有陆媒梳理习近平上任后8次公开表态“零容忍”。
陆媒《华商报》刊文称,日前,习近平在北京师范大学与师生代表座谈时强调,对侵害学生的行为必须“零容忍”。“零容忍”一词已成为高频词,而对习近平“零容忍”表态梳理发现,其中4次涉及反腐。
1,2013年11月24日,习近平到山东青岛市考察黄岛经济开发区黄潍输油管线事故抢险工作时称,安全生产,要坚持防患于未然。要继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做到“
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
”。
2,2013年12月9日,习近平听取河北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体情况汇报称,要加强作风建设制度机制创新,强化制度规范的执行力,使各级领导干部从心底里把党规党纪当成高压线、警戒线,
对违规违纪行为“零容忍”,使规章制度真正起到防火墙、防波堤的作用
。
3,2014年1月7日至8日,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习近平称,政法机关要完成党和人民赋予的光荣使命,必须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要坚守职业良知、执法为民,教育引导广大干警自觉用职业道德约束自己,
做到对群众深恶痛绝的事“零容忍”
、对群众急需急盼的事零懈怠,树立惩恶扬善、执法如山的浩然正气。要信仰法治、坚守法治,做知法、懂法、守法、护法的执法者,站稳脚跟,挺直脊梁,只服从事实,只服从法律,铁面无私,秉公执法。
4,2014年1月14日,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发表讲话称,作为党的干部,就是要讲大公无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公而忘私,只有一心为公、事事出于公心,才能坦荡做人、谨慎用权,才能光明正大、堂堂正正。作风问题都与公私问题有联系,都与公款、公权有关系。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公权为民,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领导干部必须时刻清楚这一点,做到公私分明、克己奉公、严格自律。在用了14个“公”阐述了反腐理念后,习近平指出,坚决反对腐败,防止党在长期执政条件下腐化变质,是我们必须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
反腐败高压态势必须继续保持,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5,2014年3月17日至18日,习近平前往河南兰考县指导教育实践活动。兰考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赵雪廷说,当县委书记介绍到他的时候,习近平总书记插话说,你是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要当“铁包公”,对腐败“零容忍”
。赵雪廷说:“我也向总书记保证,要秉公执纪、干好本职工作,做党的忠诚卫士,做人民群众的贴心人,做焦裕禄式的好干部。”
6,2014年5月21日,亚洲相互协作与信任措施会议第四次峰会在上海世博中心举行,习近平在会上称,
对恐怖主义、分裂主义、极端主义这“三股势力”,必须采取“零容忍”的态度
。这是习近平上任以来首次提出对恐怖主义“零容忍”。
7,2014年8月27日,习近平在中南海听取兰考县委和河南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情况汇报时称,全党用了一年多时间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最终取得什么样的成效?向群众交出一份什么样的答卷?要切实做到防止前紧后松、防止矛盾积压、防止简单粗糙、防止短期效应。要着力抓好制度建设,聚焦改作风转作风的重点难点问题,确保出台一个就执行落实好一个,
对违反制度规定踩“红线”、闯“雷区”的要“零容忍”,发现一起就坚决查处一起
。
8,2014年9月9日,习近平来到北京师范大学时表示,这些年,
媒体报道了个别老师道德败坏、贪赃枉法的事,对这些害群之马要清除出教师队伍,并依法进行惩处,对侵害学生的行为必须“零容忍”
。
中共自十八届三中全会之后,就一直在强调“国家治理能力与治理体系的现代化”,舆论普遍认为,这是针对以往中国国家各部门架构中,党政不分,分工不明,机构重叠,人员臃肿的情况。这些情况的直接后果就导致了政策的上下不畅,大量人员人浮于事。而习近平如此高频率使用“零容忍”,恰是对于官场这种“不做不为”、“得过且过”做法的否定和改变。
评论 (0)